发新话题
打印

阴阳文化五宗罪

阴阳文化五宗罪

古人认为万事万物有了“阴阳”,才能处于一种最佳的生存状态中。故《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即和谐,即协调平衡。其实,这是一叶障目,忽视了阴阳文化的原始性、蒙昧性和病毒性。

1.阴阳文化的神是“生”,否定了西方的独一真神。《荀子.礼论》云:“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殷商时期,神的形象是一条夔龙,两端各有嘴口,以构成神秘的通天的管道。从天上吐下甘露和雷雨,使大地盈满生命的精华,以养育群生;在地上吞杀群生,使他们升天归源。所以,甲骨文中“神”字就是一条双嘴龙的象形。神龙负责一切万物死生循环,神具有“天地之交”的生殖机能。所以,“上下合”(交配)为吉,而“上下分”(拒绝交配)为凶。

孔子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道”就是“阴阳合二为一”的“生”殖力。《系辞传》说:“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这就是说,生生不已的生殖运动是宇宙万物以及人类发展的根本规律,阴阳变幻不定的生殖力叫做神。可以断言,汉语的“神”来源于“生”,“神”指就是那变幻莫测的生殖力。所以,儒家反复强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华人的神是巫神,不是西方的独一真神!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可见,华人的神不是本体,而是巫师“祭”出来的,不是笃信彼岸确有“神”在,而是彼岸之“神”不妨有也可没有。华人的神始终没有摆脱巫术纠缠,天人感应是建立在巫术基础上的,与神灵或祖先的沟通也是借助巫术来进行的。中国人求神拜佛,给祖先烧钱放炮,是为了长生不老、多子多福。可见,华人拜的神就是“生”命力。中国没有发展出一神教原因是由农耕的宗法社会、原始的巫术思维、专制的独裁政治三种因素合成的。

2.中国人是阴阳合体的人,不是西方的独立的个人。易经八卦的阴爻“――”、阳爻“-”起源于生殖崇拜,是对男根女阴的模拟。阴爻的原型为女性的耻骨,女人的耻骨在人体的会阴部,也叫骨盆,是一根有韧带相连的两端断开的骨头,女人生孩子时耻骨可以打开变阔,生完孩子在韧带的作用下可恢复原样,这断开的耻骨古人认定是阴爻的代表,也叫“开元”;男的耻骨则是一整根与骨盆相连,是阳爻 ,统称为“乾元”。古人在在探究人类遗骸时发现男女生殖器的差别而获得阴阳的象形定义。在《周易》八卦中,乾为天,为父,为男;坤为地,为母,为女;《系辞下》又说:“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由此,可以看出,《周易》八卦是把阳爻“-”当男根、把阴爻“――”当女阴的。

有人说:最初的阴阳是由日光的向背引申出来的。朝向日光为阳,背向日光为阴。单从表面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那都不是当时最易引起人们的关注的现象,最引人关注的是生殖崇拜。赵国华认为:“古人对阴阳的理解,应该起源于人们对固定的周而复始的现象的关注与理解”,固定的周而复始的现象,不是别的,正是人的性现象如月经。在这一观察范围内,人们对“固定的周而复始的现象”也就是性现象的长期关注与理解,就产生模拟男根女阴的阴爻“――”、阳爻“-”。《易经.系辞下传》曰:“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阴爻 “――”、阳爻“-”,正是“近取诸身”的结果。

古人崇拜“鱼”,崇拜鱼的多子多福,由此发展出阴阳鱼模型。太极阴阳鱼相抱的图形,白鱼表示阳,黑鱼表示阴,太极图被认为是雄雌交合之象,至于黑鱼头中的白点和白鱼头中的黑点,则是“男女相抱交合时双方元气相互接通的表现”。其实很多动物如鱼类就是雌雄“相摩”、“相荡”而进行阴阳结合,结果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达到“生生不息”的。生殖崇拜要求阴阳互补的整体主义的协作,即:家是一个整体,夫妻相互依赖,母子相互依赖。因此,中国没有独立的个人,大家都是巨婴。在这种整体主义的框子里,中国不可能产生希腊的原子论哲学,也不可能产生独立的个人。个人的独立意味着成年,那些不能独立的人永远是没有切断脐带的婴儿,是没有摆脱人身依附的奴隶。

《易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措。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儒家这个说法与亚里士多德的说法相似。亚里士多德描述了人类从“个体两性结合(配偶)→家庭→村坊→城邦”的发展脉络。亚里士多德的出发点是自由的、平等的、独立的个人,导致西方最终走向了科学民主的文明。儒家的出发点是整体主义的天地即阳阴,把人视为阴阳合体的人,导致了华人即使死也要拉许多垫背的人殉文化;2007年河北一农民曾连杀6人卖尸配阴婚。孔子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在男儿女儿的投资上必须有差别,“男尊女卑”天然合理。柏拉图在《理想国》强调:要给女子以合适的工作,必须给女子与男人同样的教育。这比儒家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要好得多。在《圣经》里,绝不存在“草民”或刍狗的概念,这就确立了基督教社会里的人的独立性!

3.阴阳说窒息了逻辑。古人认为:骨之气源于肾,肾之气源于坎水,说明了人之初的形态是“一滴水”(精液)。这就是“上善若水”。古人进一步观察天上下雨,认为水起源于气,而气就有“万物有灵论”的生的含义即“冲气以为和”。王振复认为:“气在甲骨文里写作〓,指原始初民对河流始而滔滔、忽而干涸之自然现象的神秘体验,兼指河水忽然干涸之神秘的自然状态。甲骨文‘气’是一个象形字,上下两横像河岸,两横中间一点,表示流水干涸之处。由于是神秘地看待这一自然现象,因而气这一概念一开始就蕴含着远古‘万物有灵’的意识。而‘万物有灵’,实际指‘万物’有‘生’。生乃气之魂魄;气乃生之根因。在文化意识中,气与生始终是融合在一起的。在原始巫文化中,气是一种巫术占筮得以践行、得以灵验的神秘的‘感应力’。”气的飘忽不定、不可捉摸性,导致华人看问题喜虚无、喜感悟、体验,从而与精确实证的逻辑思维绝缘。

易经无逻辑,违反了逻辑的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只有模棱两可的巫术辩证法。男女生殖器结合,相互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由此产生相互渗透的阴阳文化。阴阳辩证法是古人通过性经验归纳加上主观臆测编造的思考世界的模式,连严格的综合命题都算不上,只有些神话巫术色彩。孔子的辨证法“中庸之道”,其实只是随大流的口号。因为把握最佳点“中”的前提是把握“全”。古人不可能把握“全”和两极,也就不知道“中”的位置。真正的中庸就是数轴上的“0”,是正负之间的中立,这需要精确的数理思维来把握!而孔子的“中庸”就是老奸巨猾,见风使舵,假仁假义。

《老子》充满了辨证法,恰恰因为辨证法导致了“愚民”刍狗的重大失误。《老子》云:“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以其言下之;欲先民;以其身后之。是以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为之争。”这一连串的“是以”连接起来的连锁推论,竟是从“水往低处流”这个自然现象中导出来的!其实,“水不仅往低处流”,还向四面八方扩散呢!不然,湿了衣服就无法晾干了!

“天人合一”的“自然”派鼓吹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原始人的一种本能反应。人“法”地就是人靠土地的物质来生存,是一种经验而不是科学。所以,“人法地……道法自然”都不是科学。可是,“自然”派认为:一个物质若是“自然”的,就是好的,譬如何首乌;一个物质若不是“自然”的产物,就是坏的,如转基因大豆。其实,何首乌伤肝伤肾,愚昧的国人偏要服之,因为祖先用过并说好;转基因大豆对一切动物和人都无害,愚昧的国人偏要说有毒……这一切都源于国人对逻辑的无知。一个事物是自然的,并不一定好,野蘑菇是自然的,但大多数对人都不好。中医粉认为吃草药肯定比吃人工药有效,因为草药更加“自然”。这就犯了诉诸自然的逻辑谬误。当逻辑充实国人大脑的时候,“道法自然”的阴阳辩证法就灭亡了。

4.阴阳说窒息了科学。易经是一本算卦书,里面充斥着巫术迷信;阴阳辩证法违背了逻辑,阻碍了科学的出现。阴阳辩证法认为:阴阳构成了万事万物。这是不成立的。老子的“道法自然”被解释为道自己如此。基督教说:“道法自然”不对,因为所有事物都是上帝创造的。二者区别是,道家认为:所有的自然物都是阴阳交配后自然生成的,不是人为的。中国人讲的天,虽然意味着自然,但它“万物有灵”,这跟西方的nature是不一样的,nature是经过“驱魅”的。基督教把人抬得很高,是高于物质的;上帝“创世”的后果是把一切牛鬼蛇神全部打趴在地,只剩下一个神——上帝。西方人把物质看作是僵死的,物里没有神灵,没有主动性,世界被视为机器。所有的民族都没有机械自然观,只有基督教有。这是因为:机械之所以是机械,就在于它默认,机械之外有个创造者——上帝。所以,现代科学才敢于拿一整套规律来解决全部问题。没有机械自然观就没有现代科学,而没有基督教就没有机械自然观,所以,没有基督教就没有现代科学。

杨振宁认为,“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易经》每一卦都包含天道地道与人道在内,天的规律跟人世的规律是一回事。”而“近代科学一个特点就是要摆脱掉‘天人合一’这个观念,承认人世间有人世间的规律、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规律,这两者是两回事,不能把它合在一起。”天人合一实际上天人不分,以人的主观代替了天的客观,丧失了对客观的正确认识;因此,也就无法正确对待客观世界。

儒家、道家都反科技。儒家的《礼记》规定:“作奇技奇器淫巧以疑众,杀”。儒家认为发明创造是奇技淫巧,杀无赦。《老子》更是禁止科技:“人多利器,国家滋昏”;“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庄子要求销毁一切含有技术的器具:“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摘珠毁玉,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剖斗折衡,而民不争。”

5.阴阳说剔除了正义。中国古代辩证法发端于三千年前的易经,易经是占卜巫术师的饭碗,有两个特点,一是破坏了逻辑思维从而杜绝了科学的产生,二是是摧毁了公平正义的理念。因此,中国人轻视科学、逻辑与法规,一直无法建立科学与法制的社会;二是没有公平正义意识,易经的本质是一种以投机取巧(占扑)为手段,追求效率至上(通过占扑快速决策)而肆意践踏正义底线的变通学。

八卦的“阴、阳”相当于数学上的负、正两种状态,与数学的“2进制”无关;说明易经八卦无“0”即无中间数(中立)的概念,这是汉语文化缺乏中立、公平正义的语言逻辑根源。在阴阳文化背景下,中国神话说,女娲最初造了上等人,后来累了就瞎造一气,造出了愚昧的下等人,所以,等级压迫天然合理。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既然天道就是天尊地卑、阳高阴下,所以人道就必向天道看齐,建立等级制社会。阴阳文化的群众基础就是异性追求结合,要么阳压迫阴,要么阴压迫阳,不可能平等;八卦的爻都是从下到上地排列的,而汉字的书写是从上到下排列,这种排列就是一种压迫关系。因此,孔子说:男女关系就是“阳尊阴卑”等级制压迫关系,“阳者刚也,阴者柔也”,女子应服从男子,以柔顺为吉。所以,阴阳文化不可能有正义。

儒家的“仁”强调的是有条件的“互相帮扶”,所谓“孝为仁之本与”,就是父母的仁爱必须以孝道为根基,“你不孝我就不仁”或“你不仁我就不义”。在阴阳二元世界里,君子与小人、正义与邪恶都是成对出现的,这样,社会上的正义都被邪恶消解了,社会就成了无正义的丛林。阴阳文化是感性的帮派阴谋文化。阴阳说不可能摆脱了人的纠缠,它鼓吹“亲亲为大”,只关怀圈子里的人。在古华人家庭,老婆分大小,儿子讲嫡庶,重男又轻女,家人之间也是等级森严的,绝无平等正义。贵族之家杀个奴仆杀个小老婆,就像踩死蚂蚁一般,无人问津的。汉朝的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卖儿卖女,大老婆有权卖小老婆。

阴阳辩证法不可能有正义和文明。历史上的圣贤论、征服者论、统治者意志论,其背后都潜含着对社会基本模式的认识,即社会是由两方组成的。当两方组成一个社会的时候,永远是强者给弱者立法,不可能存在正义的规则;因为在强者和弱者之间,规则就是我将你打倒,让你服从于我。

只有由三个方面组成的多元社会中,才有中立、正义的可能。譬如,小偷偷窃他人钱包,暴徒抢劫商店,与盗窃抢劫无关的人们(即超越的第三方)认为这是邪恶,而禁止邪恶就是正义了。当社会把人们这些正义共识上升为正义契约的时候,正义规则便产生了。所以,正义标准最可能源于一个超越于当事人的第三方。神是在人之外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与任何个人都没有利害关系,这样神的正义才是真正的超验正义。

超验正义就是一视同仁、一律平等、一碗水端平。超验正义从神的视角确立了所有人的平等,不偏袒,不极端,不枉法,保持中立,公平对待;并不因某人是统治者而使其多得,也不因某人是被统治者而被减损。超验正义并不意味着它是高高在上的,与每个人漠不相关的。恰恰相反,超验正义更关怀人,特别是关怀和扶助那些生活的弱者和被压迫者。西方之所以走上中立公平正义的之路,是因为西方有个超越性的“第三方”——基督教,它为人们确立了绝对的、普世的道德标准——十诫。

可见:正义的关键是中立的第三方存在,中立就是超越了当事人利益,不为原被告的利益所纠缠,在更高层面上维护社会正义规则。中立就是不能只站在穷人的立场,因为正义的社会是由三方组成的,正义标准只能由超越的第三方来确立。真正的思想家应该站在超越的第三方的中立立场上,为真理和正义而奋斗,而不应该为某一部分人服务。因为:社会的邪恶者是压制民众的权力阶层、土匪流氓。

华夏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的规则,是牺牲弱者的利益来维护强者特权的规则。这种规则是以暴力为基础的丛林规则。儒家将这些弱肉强食规则精心包装成“正道”“大义”来“麻醉”万民。但再怎样包装,也还是丛林规则。纵观历史,所谓的天朝上国、礼仪之邦,无非“成王败寇”而已。中国文化一直没有确立绝对的道德标准,就不可能确定做人的道德底线,就不可能有正义。譬如:君权压倒一切,稳定压倒一切,就取消了做人的底线,就取消底线正义,因此,君王可以吃人、杀人。事实上,中国人最看重的不是道德底线和绝对正义,而是所谓的“长生不老”、所谓的“未知生,焉知死”,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最终成了“生生不息”的生殖崇拜的民族。为了自己“生”,就去压制他人的“生”,不顾道德底线,不惜采用任何手段,最终堕落成了吃人的魔鬼,象孔子的后裔孔融所说:吃非亲非故的同路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比吃人魔还厉害!

“天垂象,圣人则之”。上天显示出各种天象,圣人就要效法自然规律,用来治理人类社会。圣王不但能够参透天道,还能“法天而行”、“替天行道”。可见,天人感应就是天王感应,这就是老子“道法自然”的起源。所以,“天人合一”可以理解为“天我合一”。“我”在甲骨文通“杀”,就是扼杀自然,根本就没有任何敬畏自然与敬畏他人的意思。李耳鼓吹上善若水,上帝是行不言之教的哑巴。这就否定了上帝的理性和正义。所以,“道法自然”就是效法大自然的“天地不仁以万物(包括人)为刍狗”,而“刍狗”含有转瞬即逝、过河拆桥甚至弱肉强食的意义!这实际上教唆圣人像天地一样对人类残酷无情。“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一种回归动物界的愿望,即对人类理性与道德的否认。《道德经》鼓吹的“无知无欲、不仁不义、复归于婴儿、赤子之心”,都是对人类理性和道德意识的否认,使你成为与世无争、听天由命、上善若水的“刍狗”。庄子说:中央帝王混沌没有七窍,既无感性认识也没有理性;其他帝王为他凿七窍。每天凿一窍,七天后,七窍出而浑沌亡。《山海经》中的野兽叫混沌,若遇到了好人,浑沌便大肆施暴,若遇到了恶人,浑沌便听从它的指挥,这混沌就是典型的是非混淆、欺软怕硬。“天人合一”是巫术辩证思维的显现,将人类看作大自然的附属物,被动的接受自然规则的安排,即满足一种动物般的命运。道家向动物看齐,庄子向往“民如野鹿”的生存状态,即弱肉强食的食物链自然法则主宰下的蒙昧状态。动物没有能力将自己从自然界中独立出来,更没有自我意识,是一种纯粹的“天人合一”的状态。所以,“天人合一”是蒙昧文化的观念。对这种蒙昧观念的吹捧和崇拜,就是对科学、文明、正义的践踏。

从河图、洛书到《易经》对阴阳符号娴熟应用,到今天有3000多年了。中国的阴阳鱼或太极图最早见于东汉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不到2000年的历史。东欧乌克兰等地的阴阳鱼或太极图存在了大约6000年,阴阳鱼是乌克兰的文化标志。可见,中国的阴阳文化落后于东欧近3000年。别人抛弃了阴阳造人的现象学,接受了上帝造人的正义论,于上个世纪末进入了民主!而我们死抱住阴阳邪说依然停滞在丛林时代!

请扫二维码予以点赞


[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6-26 20:00 编辑 ]

TOP

“道法自然”已成为世界公害
易经辩证法反逻辑 

仁爱混为博爱乃悲剧之源 

从福泽谕吉看中日差距 


[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6-16 04:11 编辑 ]

TOP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