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炎黄陋习才会有文明
东方自古就有吃人习俗,黄帝建立国家的时候吃了反抗者蚩尤。这样习俗只能建立独裁制度。唯有抛弃弱肉强食的陋习才有文明的明天。
一,“人头滚滚”还是“食肉寝皮”惩罚蚩尤?
司马迁说,自从神农发明了农业之后,人们走出蒙昧。不过,由于天下没有共主,“诸侯相侵伐”,天下一片大乱。那时实力最强大的两个部落,是炎帝部落和黄帝部落。为了争夺霸权,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大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炎帝战败,俯首称臣,遂与黄帝组成炎黄部落联盟。黄帝便以人类领袖的名义开始征讨其他不服者。黄帝发现南方的九黎族桀骜不驯,于是以炎帝为先锋,共同征服了九黎族的首领蚩尤。这场战争发生在涿鹿之野。相传这场恶仗规模巨大,惨烈异常,以至“流血百里”“血流飘杵”,最后杀得“九隅无遗”。
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帝经》,对发生在冀州中部的黄帝蚩尤大战(距今约6465年)有较为详细的记述。据其《十大经.正乱》载,黄帝对被俘的蚩尤处以极刑:先折断他的脊骨,然后剥下皮肤制成箭靶,令人射,多中有赏;削下他的头颅悬挂在城门上,称之为“蚩尤旗”;割下他的胃,填满杂物,做成球任人玩耍;把他的肉腐为肉酱,让天下人尝食。上帝震惊,禁止黄帝如此行径;黄帝说:不要阻止我,否则便是“反义逆时”(详见王大有《中华龙种文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第84~86页)。
《五正》:黄帝于是出其锵钺,夺其戎兵,身提鼓鞄(枹),以禺(遇)之(蚩)尤,因而禽(擒)之。帝箸之明(盟),明(盟)曰:反义逆时,其刑视之(蚩)尤。反义伓(倍)宗,其法死亡以穷。
《正乱》:黄帝身禺(遇)之(蚩)尤,因而擒之。剥其□(缺字)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翦其发而建之天,名曰之(蚩)尤之旌。充其胃以为鞫(鞠),使人执之,多中者赏。腐其骨肉,投之苦醢,使天下噍之。上帝以禁。帝曰:毋乏(犯)吾禁,毋留(流)吾醢,毋乱吾民,毋绝吾道。止〈乏〉禁,留(流)醢,乱民,绝道,反义逆时,非而行之,过极失当,擅制更爽,心欲是行,其上帝未先而擅兴兵,视之(蚩)尤、共工。屈其脊,使甘其窬。不死不生,悫为地桯。帝曰:谨守吾正名,毋失吾恒刑,以视(示)后人。
译文:黄帝和蚩尤在战场上交锋,抓住了他。于是剥了他的皮做成一个靶子,叫大家射,射中多的人有赏;又剪下他的头发挂在天上,叫做蚩尤旗;还把他的胃填成球让大家踢,颠球最久的人也有赏;把蚩尤的骨肉也做成肉酱,混到苦菜酱里,命令所有的人分吃;黄帝颁布禁令,他说:“禁止触犯我的律令,禁止不吃我分给你们的人肉苦菜酱,禁止扰乱我的民心,禁止不按我的路子去办。如果触犯律令,如果偷偷倒掉人肉苦菜酱,如果扰乱民心,如果不听我的话,如果不守规矩时限,如果明知故犯,如果越过界限,如果私自改动制度图自己快活,如果想怎样就怎样,如果我还没有颁布命令而先起来用兵造反,看看蚩尤共工部族的下场,他们得俯首做奴隶,他们得吃自己的粪,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在地底下给我当墓室的柱子。”黄帝最后说:“所以你们都要谨慎的遵从我,不许触犯我制定的刑律,以示后人。”
《仙鉴》又说轩辕黄帝异地埋葬了蚩尤的首级,好多古籍也有蚩尤被黄帝分尸的记载。《十大经》强调:将蚩尤的皮剥下来作为射箭的靶子,将蚩尤的头发制成蚩尤之旌,将蚩尤的胃填塞成“鞠”,并将剩余的骨肉做成肉酱,令天下人共食之。还以上帝之名下达禁令,不许他人将蚩尤的肉酱丢弃,否则严惩不贷。
《十大经》说“鞠”是用蚩尤的胃填塞东西制成的,因此,“鞠”在这里可当“填塞”讲。“鞠”又称为蹋鞠、蹴鞠,被誉为原始的足球。《战国策》注引刘向《别录》:蹙鞠,黄帝作,盖因娱戏以练武士。战国时的人们认为:蹴鞠是黄帝的“恐怖发明”。这让人想起美洲玛雅和阿兹特克文明中的足球比赛。玛雅和阿兹特克人在许多神庙内设立球场进行比赛,并且将足球作为一种宗教活动,被称为“乌拉马(Ulama)”;对战双方的球员三到五名,用臀部、膝盖以及肘部推动重达4公斤的实心橡胶球进行比赛。以将球顶入用岩石雕成的环形球筐为胜。考古学家还发现:玛雅人以人头作为足球,这就是成语“人头滚滚”的来历。
周行易认为:“三星堆”是远古蚩尤部落国家的遗存,这个部落国家最后被黄帝族给消灭了!黄帝杀蚩尤后,以其面具威慑天下,《尸子》中有“黄帝四面”之说,“四面方鼎”就是黄帝用以威慑天下的蚩尤面具权鼎。鼎内有铭文“大禾”二字,说明此鼎与南方稻作民族有关,而蚩尤亦为稻作民族始祖之一。另,大铜铙上的纹饰除个别饰以云纹装饰外,其它都为“饕餮纹”,学界皆认为“饕餮”即蚩尤面具,这就在暗示:黄帝剥掉了蚩尤的皮!
二,蚩尤时代的吃人风俗
涿鹿民间传说,蚩尤爱吃人。古代典籍没有蚩尤吃人的直接记述,但在有关史料的记述中却间接地说到了此问题。如《路史.后纪四.蚩尤传》注:“三代(指夏、商、周)彝器多著蚩尤之像,为贪虐者之戒。其状率为兽形”。即:三代彝器上所铸的饕餮纹是蚩尤之像。《吕氏春秋.先识览》载:“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报更也。”《三朝记》言:“蚩尤,庶人之贪者。”《尚书.吕刑》备言蚩尤之暴虐。《左传.文公十八年》及《史记.五帝本纪》俱载:“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天下谓之饕餮。”而山海经中的饕餮是贪婪的神秘怪兽,其形状如羊身人面,眼在腋下,虎齿人手。虽体型不大,但却天生贪婪,喜欢吃食,周身万物,无物不食,无物不可食,任何攻击者都会被噬,有吞天食地之能,象征着生物最本能的贪欲。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靠猎物来维持生活,是极其靠不住的。由于食物来源经常没有保证,在这个阶段上大概发生了食人之风,这种风气,后来保持颇久。即在今日,澳大利亚人和许多波利尼西亚人还是处在蒙昧(吃人)时代的这个中级阶段上。” 据有关资料记述:在德国,已发现的埃林斯多夫头骨化石,在南斯拉夫发现的克拉皮纳头骨,考古学家们都认为:这是吃人者食用人肉后剩下的骨头。在澳大利亚,有一些部落过去确实存在过杀食敌对部落人的习俗。后来,这被当作一种宗教仪式保留下来。在大洋洲新衣尔兰地亚、新格布里德等岛上的少数部落,一直流行吃人的习俗……
从历史资料的记述和考古发现中,都证实了中国古代有吃人风习。《墨子·鲁问》:鲁阳文君语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近其君,君喜则实其父。意思是说,这个楚之南的桥国有个特殊的习俗,谁家生了第一个孩子,必是先杀掉分吃;叫做“宜弟”。“宜弟”实际上是古人的献祭风俗,就是献长子给神,接下来的孩子就会受神的保佑,健康的活下来和成长。献祭接下来,就是要将祭品分而食之,均沾福泽。如果人肉鲜美,还要献给君王。君王吃的高兴了,就会大加赏赐。《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礼记》称‘南方曰蛮,雕题交阯。’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阯。其西有噉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娶妻美,则让其兄。今乌浒人是也。”乌浒“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恒出道间伺候行旅,辄出击之,利得,人食之。……并以其肉为肴菹,又取其髑髅破之以饮酒。以人掌趾为珍异,以食长老。”
《南史》中提到一个叫做毗骞的小国家,“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将犯人处死,要当面吃掉他的肉。这还不算,还要拿他的脑袋当酒壶用,“又取其骷髅破之以饮酒”。《北史》中记载的流求国,也有类似的吃人记载,说“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战场杀敌还把敌人吃掉,这也可能是杀急了眼;但“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乡里死了人,乡亲们也是分而食之,就不能不说是一种习俗了。
考古发现证实:广西有吃人风俗,南宁地区的贝丘遗址就是。所谓贝丘,即古代处于以渔猎为生阶段的人们,在食贝类水生动物肉之后,将其贝壳丢弃在一处,由于长期不断的积累而形成的垃圾堆。在此种贝丘堆积中,一般会混杂古人食用其他动物后所弃的残骨,以及不再用的生活用具等。因广西贝丘遗址中混有人骨,一些考古工作者误以为是墓葬,称其为“贝丘墓葬”。覃彩銮在1984年第11期《考古》杂志上发表的《南宁地区新石器时代墓葬剖析》一文,描写道:“它们(指人骨)均处在很厚的螺蚌壳堆积之中,除少部分发现有浅小的墓坑外,绝大部分未见有明显的墓坑,所见的遗骨排列纵横交错,缺乏一定规律,头向零乱。有的遗骨互相依存,有的骨体残缺不全,还有的身首不相衔接……诸贝丘堆积中,不仅有大量的水生动物,如螺狮、蚌、鳖及鱼等,还有众多的陆生动物骨骸,如象、犀牛、牛、虎、鹿、猪、箭猪、獾、狐、麂等。这些堆积厚约二、三米,面积约三四千平方米,遗址里还出有鱼钩、镞、网坠等渔猎工具。”覃对于这种散乱,杂错、残缺不全的人骨混在贝丘堆中的现象,以“墓葬”得不到合理的解释而感到迷茫。其实,这种混杂在各种兽骨和水生动物贝壳中的人骨,和兽骨、贝壳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人们吃了肉之后抛弃的。否则,人死葬在其中,怎么会出现骨骸纵横交错、残缺不全、身首异处的现象?此纯属食人之后,将骨头收罗一起而丢弃所致。至于附近山上石头,则完全是用以敲骨吸髓、砸颅骨而食人脑用的山石,用毕即随人骨一起倒入垃圾堆中。
根据上古吃人风俗,可以断定:蚩尤极有可能吃人。对于蚩尤专吃小孩一说,也是有可能的。按布留尔的“互渗律”推论,蚩尤吃小孩是为了使自己永远年轻、长生不死。这种“互渗律”即使在现代人也有残存。如:1921年英国的戴维日恩地方,一件斗鸡案的被告说:“我总是让它们(公鸡)斗到死为止,斗死的那一只鸡,我拿来吃掉,它的拼命精神就会进入我的身体里来了”。又如:殷墟里曾出土过两个装着人头的青铜鼎,鼎内有煮熟的人脑。华夏一直存在着“歃血为盟”的习俗:结盟的所有人各刺其臂,将血滴在一碗酒中混合,然后再分喝掉,认为:这样你的身上有了我的血,我的身上有了你的血,就能同心同德地做事……可见,这种食人的习俗,确实在历史中存在过。
三,剔除“炎黄子孙”弱肉强食的陋习才有灿烂的明天
说中国人都是炎黄子孙更是荒诞不经的谎言,除非当时所有的女人都只给炎黄二帝生孩子,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有人说,血浓于水,炎黄子孙这个词能增加民族凝聚力。首先,“血浓于水”就是一个隐瞒罪恶的借口,因为它抛开了正义和良知,譬如你的族人无故欺负了外族人或把病毒传给了外人,你不表示歉意而是一味护短,这就是“血浓于水”的帮派思维。那么,为何要增加民族凝聚力?是凝聚起来搞侵略战争吗?是团结起来抵御外敌吗?如果是后者,你特权阶级一直欺压着人民,外敌来了你要人民为你牺牲当炮灰。比民族凝聚力,你比得过日耳曼民族与大和民族吗?德、日两民族正是最具凝聚力的时候走向了侵略战争,结果,一个挨了原子弹,一个遭遇了灭顶之灾。说到底,煽动民族凝聚力不如搞好你的政体。
母庸置疑,“炎黄子孙”是皇帝崇拜的产物。一声“炎黄子孙”,暗示着我们始祖皇帝的伟大和做其奴隶的荣幸;两声“炎黄子孙”,我们便不能批判祖宗;三声下来,一个民族主义返祖的思维就形成了。帝王们对臣民强行注入顺服皇权的儒奴意识。孔子教育百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伦理;教帝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怕社会进步,坏其礼乐,就“信而好古”,恨不能回到西周,为周公洗足,替武王捶背。儒家教育的结果是,无论谁做了皇帝,那怕是流氓、恶棍、强盗,只要得了天下,坐上金銮殿,人民就会三呼万岁,顶礼膜拜。
其实,华人的敌人不是外国侵略者,而是本国皇帝。黄帝是汉人的始祖,这个始祖却酷爱吃人,他生剥活割了失去抵抗力的部落国家元首蚩尤,因此形成国人幸灾乐祸、落井下石、趁火打劫、弱肉强食的传统!中国的皇帝们都保留了原始的弱肉强食习性。黄帝、大禹、殷商王、刘邦、刘备、曹操、曹丕、李世民、赵匡胤、成吉思汗、朱元璋、朱棣、朱由检……都参与或纵容了吃人的恶俗。后赵皇帝石邃,对“比丘尼有姿色者,与其交亵而杀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还“赐左右,欲以识其味”(《晋书》),让属下猜测是什么原料做的;将吃人肉的恐怖,演绎成一档品尝美味佳娱乐节目。中医鼓吹吃人肉治病,唐武宗吃人的心肝以求长生不老。辽穆宗(931-969)信佛教,爱杀人,一次饲鹿场出事,他杀了44人。一女巫称有长生不老的秘方,但需男人的胆做药引子。于是,辽穆宗耶律璟每日杀一男人,用“人胆”做药引,连近侍随从也难免于难,“不数年,杀人甚多”,结果身子越来越坏,觉得女巫在骗他,于是将女巫杀死。《西游记》里用小孩的心做药引,就是暗示明朝的皇帝吃人。文革时期,广西、湖南一带风行杀地主,将人肉煮了吃,甚至人脑被生吃。波尔布特学黄俄而吃人脑,所以,许多高棉人被割喉钻脑。
这种食物链价值观被老子称为“道法自然”,即弱肉强食乃天经地义也,人不过是“刍狗”或食物而已!鲁迅信奉进化论的超人哲学,主张“痛打落水狗”,依然是弱肉强食的病毒价值观。国人已习惯了以炎黄子孙自称,动辄炎黄子孙如何,似乎炎黄子孙高贵无比。当今世界上90%的国家已实现民主,而乐于充当皇帝孙子的族群依旧是逆来顺受的奴性,拒斥“人人平等”的普世价值观,以“弱肉强食”的“打天下坐江山”病毒价值观自绝于现代文明。所以,剔除“炎黄子孙”病毒意识,树立正义博爱的人权价值观,华人才会拥有自由而尊严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