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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动力是什么?

文明的动力是什么?

每文提要:国家必须以正义、人权为根本原则。这就需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不因其贫富、地位、阶层、性别、信仰、出身等而差别对待。可见,人类社会只有一个公理,即:人人平等的“元规则”。人人平等就是谁也不能奴役谁,当然是人人自主;人人自主必然是人人自由。关于“平等”可以归结为三句话:在联合国宪章面前,各国平等;在宪法面前,各党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人类进步的动力是人人平等还是等级制?

被收进到了360网的《平等之祸》鼓吹:“如果人人生而平等,人类早就灭绝了。因为没人劳动。对不平等结果的追求,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一派胡言。

当亚当的后代们“人人生而平等”,人类灭绝了吗?“平等,就没人劳动”更是胡说。在一夫一妻制的平等家庭,难道“就没人劳动”,就都得饿死。可历史恰恰相反:一夫一妻制的平等家庭取代了一夫多妻制的不平等家庭,巴金的《家》就是对等级制家庭的谴责。1912年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强调镇压敌人,“人人平等”消失 了;强调工人阶级领导,“阶级平等”也消失了。1966年6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撕掉资产阶极“自由、平等、博爱”的遮羞布》。关于平等的几种重要原则,诸如“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乃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都是毛坚决否定的。毛还制造了两个被压迫阶级: 一个是由“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构成的贱民阶级,他们受尽凌辱,日夜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状态。另一个是农民阶级,他们名义上是国家主人翁,却享受不到工人和城市居民的种种福利,甚至在饥荒岁月出去讨饭的权利都没有,只能坐以待毙。

人类历史上形形色色的专制者,总是找出人们的某些表面差别,并据此建立人类价值等级论,以维持其永久的统治。等级制是专制邪教的目的,企图通过稳定的等级制 使少数人获得永久的特权。等级制度绵延在中国人心灵深处所铸成的等级意识,可谓系统、强烈而又影响深远。人们熟知的门第观、名分观、血统(红色基因)论等都是等级制度的产物,又都反过来加强着等级制。以血统论为例,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虎的儿子穿山洞”,不过是传统中国社会结构中贵者恒贵、贱者恒贱之等级现实的观念反映。专制主义的特征都是一样的:专制主义=等级+谎言+暴力,这些共同性决定了它们政治邪教的本质。

Stwmail在《平等之祸》后面跟帖说:“高喊着人人平等的,必定是极权主义者,要搞强制平均”,完全是无稽之谈。美国《独立宣言》高喊着“人人平等”,美国革命者是极权主义者?他们强制平均了?没有。潘恩的《常识》论述了“人人平等”,他不是极权主义。法国《人权宣言》高喊着“人人平等”,法国革命者是极权主义?他们也没强制平均。1872年福泽谕吉(1835-1901)在《劝学篇》开篇提出了“天不生人上之人, 也不生人下之人”的“平等”名言,他彻底批判了等级森严的儒家学说,讽刺中国是“妄自尊大之风盛行……”福泽谕吉从来没说过要强制平均。

美国的发展历史证明了:自由、平等的民主制度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世界任何其它地方从来也没有像美国这样平等”。正是这种公平的制度,使北美不仅在经济总量上后来居上,而且在市场竞争的规则建设方面也跃居世界首席。众所周知:英国先有1640年的政治革命即清教革命,英国率先进入了自由民主社会,确立了人权和财产权保护制度。在自由民主制度的保障下,1687年诞生了牛顿力学 (科学革命)。接着,牛顿力学逐渐转为技术。将蒸汽力变为大工业的机械动力的任务是由詹姆士.瓦特完成的,他1769年取得发明专利。蒸汽机研制成功,标志着工业革命的开始。可见:英国发展的历史顺序是:上层建筑革命—→生产关系的革命(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科学革命—→产业革命。这与马克思生产力决定论完全相反。

二,人人平等的涵义

stwmail像老子、孔子、墨子、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都是世俗暴政的奴隶。他永远不懂“人人平等”的涵义。人人平等不是财富平等、肉体上的平等,而是“尊严和权利”上的平等。包括人格平等、灵魂平等、机会均等、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平等的涵义有:

1. 同等对待。不论一个人的肤色、种族、相貌、年龄如何,他都应被一视同仁地对待。还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同罪同罚,同功同赏,同工同酬即同等待遇。此时的平等不等于平均,虽然经济上同工同酬,并不意味者两人收入相等;退休金上虽然全国人都大致相同,但依然有工龄上的差别。在财产上,也不可能大家平均。这就好比说饭店提供自助餐,每个顾客都交了同样的钱,但每人吃的质与量都不同。但我们不能因为:每人吃的质与量都不同而说:这个饭店在搞歧视性的等级制待遇;必须肯定饭店坚持了“人人平等”原则。

2.机会均等。人人享受同等机会,譬如说,发言权、受教育权、就医权,人人平等。不管一个人的贫富、出身、地位、文化、性别、种族、政见、思想、党派等因素是否与别人相同,任何人都无权把自己凌驾于别人之上;无权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去压制别人或为自己及亲属及其团体谋求政治、经济或其它方面的特权利益。在那些能够为个 人带来财富和成就的机会面前,同样也是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和名义把他人排除在这样的机会之外。

3.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即博爱。人人平等并不意味着视同陌路。中国的仁爱精神施予圈子里的人,圈子外的人被视同陌路,不闻不问甚至落井下石。基督教倡导的是上帝面 前人人平等,其精神境界高尚得多,它将人看成一个类,而不是将圈类同党看成一个类。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美国人常在马路上帮助陌生人。基于人道主义的立场,在某些时候,社会有权采取某种不平等的分配方式,以帮助那些因客观原因而无法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人,使他们得以摆脱困境。

为什么著名儒家学人郑家栋皈依基督教?因为儒家就会落井下石,在郑家栋深陷囹圄的时候,儒家分子抛弃了他,还痛打落水狗,而基督教却伸出了博爱的援助之手。北京某公园的一只老虎吃了一个老女人并把年轻的女人咬成重伤,中国网民都叫好。这是典型落井下石!他们没有人命关天的价值观,人命比老虎还贱。他们连博爱的价值观都没有,怎么会指望他们去限制权力这只猛虎,来搞民主呢?

三,只要掌握了“人人平等”原则,就可推出所有的社会法则

众所周知,社会的稳态就是人与人的平等。因为不平则鸣,不平则乱。人类过去的历史就是一部不平等引起的斗争史。平等的涵义就是反歧视、反等级压迫,反强制剥削 的意思。犹太人反种族歧视、反压迫剥削的的意识兴起后,摩西打死了埃及奴隶主,带领犹太人逃离了埃及的压迫。《圣经》记载这一故事,标志着平等运动的兴起。古罗马农民要求设立保民官和平民会议来保障其平等权利,遭否决后逃离了罗马贵族统治者,到另外山上开荒;在外敌入侵危险的面前,罗马贵族答应农民的平等要求,农民们才回到罗马,此后逐步建立起罗马民主共和制。所以,平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目的与动力。只要掌握了“人人平等”原则,就可推出所有的社会法则。

人人平等在正确的思维活动中,表现为逻辑学的同一律。在学术活动中,表现为研究自由,而且要研究“平等”的客观性,这样就导致几何、数学和科学的兴起。专制国家无平等,学者要迎合揣摸独裁者的任性才能生存,而任性没有客观性,所以,专制国家无科学,因为专制国家连思维的逻辑规律都发现不了,只会胡乱类比,中国是在鸦片战争后才引入逻辑学的。

 人人平等在个人生活中,必然导致自由。因为不自由是因为有人有特权,可以干涉你的自由而不受限制。一旦人人平等了,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自由。这就是自由主义者所标榜的自由。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人人有同样的自由空间。这就是人权。所谓人权就是没有特权,就是人与人平等。

人人平等在人际交往中,表现为博爱和轮流坐庄。在社会活动中,表现为相互尊重人权和社会正义规则的确立。譬如:人类社会的早期确立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社会正义规则,并逐步完善了市场交易规则。

人人平等在政治上,表现为一人一票,多数决定国家宪法,人民高于政党,高于国家。人民享有言论、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请注意,民国宪法之所以没用公 民或国民而用人民,是说这些权利多少带有集体性质,结社、集会是集体性权利;即使言论、游行示威是一个人的行为,其目的是影响大众,具有集体性质。人人平等在法律上,表现为阶级、宗教、党派一律平等,不存在领导阶级、领导党。

人人平等在经济上,表现为财产权利平等,同工同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退休金上,全国人都相同,彻底消灭特权阶级的等级制。在医疗上,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医生应尊重病人自主权。

人人平等在文化宗教活动方面,表现为国家不干涉。国家可以提供警察保证文化宗教活动的安全,但不提供财政支持。这样,才能保证文化宗教活动的自由平等。当然,对即将淘汰的文化如京剧,政府可以给予少而精的补助,但也得国会批准。

人人平等,意味着尽量取消暴力解决纠纷的嗜好(因为暴力就是弱肉强食,没有平等),主要依靠法庭或者议会辩论来解决争端。国际纠纷依靠国际法庭或者联合国辩论来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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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敏:“人人平等”指的是什么?  

有人说,东方也有平等思想,如佛教、道教的“众生平等”思想。佛教的“众生平等”是忽悠,因为佛教崇尚权威、等级森严,甚至存在奴役、虐待现象。庄子认为,人和大粪无区别,都是道的体现。这实际上是取消了人的尊严。庄子认为君先臣后的等级制是合乎自然的。老子“以万物为刍狗”似乎“万物平等”,但是,老子的社会依然是等级制的社会,有王侯、圣人、百姓、民……的等级制。

中国人的等级制思想首先来自于学校的灌输!老师吹捧聪明的学生、鄙视愚笨的学生(导致学生自杀),学生成绩排名,老师指定学生干部,等等,都会让学生产生智慧等级制思想——智者就应该统治愚者!这与人人平等的思想是冲突的!离开学校后,企业和事业单位各种等级制度更是让人觉得等级制天然合理!这样,中国人就自然地接受了等级制思想,从而反对人人平等的普世价值!因此,少奇之子刘源、电视明星袁腾飞反对“人人生而平等”,就获得了无数人的叫好!

国人以为平等是指人的物质层面的平等,这是源于平均主义传统:孔子提倡“不患寡而患不均”,《道德经》里有天道平均的思想,历代农民起义有均贫富的思想包括孙中山的平均地权,都是物质财富的平等要求。其实,“人人平等”是指人在理性面前的人人平等,由此引申出人的尊严和权利平等,并不是指财产平均!这是因为:

1.人人平等是理性思维的结果。

希腊人早就认识到:理性是人的本质,人有理性,动物无。荀子以为:人的本质是“群”,这就把人混同于群居动物如蚂蚁、蜜蜂等。卫先生说:人类基因结构的区别极其微小,黄种人与白种人,在基因结构上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这给人人平等提供了支持。仅用“基因平等”来证明人人平等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人与人之间还有基因相异,这相异的基因导致了人人不同。况且基因学说在1950年代才被证明科学。这样一来,在没有基因科学前,就无法证明人人平等了!

我们知道:理性指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抽象思维可忽略事物细微差别。譬如:一个家庭只有夫妻两口子,统计人口时候填写2人。显然,理性已忽略其性别差异,这样,1男、1女都是1个抽象的人,才能相加等于2,才能做人口统计。也就是说,当我们把每个人都都抽象成“一般的人”时,人与人就是相等的,“人与人相等”就是人人平等,这样,人与人才能相加,统计才有意义。可见,人人平等是理性思维的结果。

2.首先确立人人平等思想的是希腊晚期的斯多葛学派(Stoics)。

旧约圣经虽然最早确立了犹太人之间的平等,但犹太教有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非犹太人是低于“选民”的劣等人。斯多葛派把民族内部的人人平等思想发展为世界公民的人人平等思想,为人权概念的形成提供了关键性的要素。“人权”概念由“人”(human)和“权利”(right)两个要素构成。其中“human”指一般的、抽象的人。人权概念形成的一个前提,就是从等级的、身份的人的观念中抽象出“一般的人”的观念。这个“一般的人”最初是由斯多葛派提供的。

斯多葛学派的平等思想是以“理性神”为基础的。马尔库斯.奥勒留深信“神”给每个人都分配了一个精灵作为他的守护者。“神”的引入,解决了其平等观的终极理论依据:每个人既然都是神的儿子,那显然是平等的。可见,抽象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信神而超越了物质利益的逻辑思维结果。

基督教在吸收了斯多葛学派的平等思想后,重点强调人人平等,强调犹太人和外邦人、普天下人“在耶稣基督里,籍着福音,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以弗3:5-6)!正如加拉太的基督徒得到的应许:“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3:28)。可见,人人平等价值观只能在基督教社会践行出来。接受了人人平等普世价值观的印度、俄罗斯、日本,已做到疾病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有病或急病,医院就为你服务,而不管你的国籍。据日本统计,在日本看病后欠费的外国人中,中国人欠费额最大最多!而中国至今未做到疾病面前人人平等,而是根据官位、户籍、单位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医疗待遇。

3.平等思想以上帝的形象——“常识理性”为依据。

1776年7月4日,美国发表了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称:“人人被早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早在英国革命时期的1647年10月,雷恩巴勒就提出:“我们认为如下真理不证自明:人人被造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人们若干不可剥夺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雷恩巴勒还说,在英国,穷人也应当享有和富人同样的权利,穷人也应当对政府提意见。

《圣经》说:“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既然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人人都分享了上帝的形象——理性,所以,任何人在上帝面前就应该有平等的尊严和人格,同时,人的权利也应该先验地平等。这意味着:所有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譬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同样的法律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所有的人。正义女神为什么蒙上双眼?就是要让司法者无视当事人的面貌和身份,不论其贫富贵贱,也不论其与自己亲疏远近,无差别地一视同仁(圣经有大量的阐述);总统犯法与民同罪,否则,就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也有例外,小孩子犯法和精神病人犯法不同罪。这是因为:无论是总统还是平民都有能区分善恶的理性,而小孩子和精神病人没有这样的理性。可见,“人人平等”源于人们的理性平等。

人生而拥有理性,能够选择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人所共有的理性使得人具有尊严并且在尊严上平等。所谓天赋人权,就是说所有人都生而具有这平等的理性,因而应该享有同样的尊严和同样的权利。小孩子和精神病人缺乏这样的理性能力,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随着小孩子的成长或精神病人的治疗,他们就获得了正常的理性,从而获得普通人的地位和权利。在《独立宣言》问世之初,很多倡导人人平等的人,把黑奴和妇女排除在“人人平等”之外;中国人批评他们言行不一;其实不尽然。因为当时的人这么做,无非是把黑奴和妇女当成了儿童,需要监护人指导、代理其权利。这种态度在实际上可能是错误的,但在理论上、逻辑上是成立的。这和那些对黑奴与妇女实行压榨的做法显然不是一回事。


[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6-18 06: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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