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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荒谬的劳动价值论

荒谬的劳动价值论

荒谬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在《工资、价格与利润》中说:“当我们把商品看做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做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他们所以能够互相区别,只是由于他们代表着较多或较少的劳动量。……但是劳动量是由什么来测量的呢?是由劳动所经历的时间,如小时、日等等来测量的。……于是我们便得出下面的结论:商品具有价值,是因为它是社会劳动的结晶。商品价值的大小或它的相对价值,取决于商品所含社会实体量的大小,即取决于生产这个商品所必需的相对劳动量。所以各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耗费于、体现于、凝固于各该商品中的相应的劳动量或劳动额来决定的。凡生产商品中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相同,则商品中所含的相当数量也相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8页)。


什么是劳动量?马克思没有确切明晰的定义,但我们从“劳动量是由什么来测量的呢?是由劳动所经历的时间,如小时、日等等来测量的。”马克思的劳动量定义就是劳动所经历的时间数量。此后,马克思从这一定义引申,主张用同量劳动交换替代商品交换。所谓同量劳动就是等时劳动交换。可惜,至今无一人响应。不同工种的不同劳动,尽管劳动时间相等,它们强度千差万别,如何将不同的劳动强度的劳动折算成劳动时间?


人们日常的生活经验揭示,马克思的劳动量定义荒谬绝伦达于极点!其错误属于基本概念错误。劳动时间的长短不能反映劳动量的多少,即使同一个人干同一劳动,也是如此。比如:竭尽全力干一小时与吊儿郎当干一小时,耗费劳动量大不相同;一个人在一小时完成两件产品,另一个人在一小时只完成一件相同产品,虽然时间相同,他们耗费的劳动量不同。这是再清楚不过的。劳动量不仅与劳动时间有关,同时与劳动手段(使用工具、工艺等)、劳动的技能技巧、劳动效能(质量、数量)、劳动强度……有关;更与劳动者的思想意识、主动精神密切相关。一句话,劳动量与数不清的众多外部因素和主观因素有关。


马克思的劳动量之所以属于基本概念错误,是因为:劳动量是人的劳动量,人是有思想有意识的,任何时候,劳动量包含着人的思想意识在其中。因此,劳动量不是纯粹客观物理量,它不可度量,不可能有度量它的单位。而时间是个客观物理量,它只能用来度量时间。


劳动量定义应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消耗的脑能与体能的总量。这个定义有局限性。因为劳动量不是纯粹客观物理量,影响劳动量的因素太多,无法全部包括,尤其劳动者的主观因素。人脑的智愚是不能也无法直接衡量的。人的体重可以精确计量,人的体力的大小也不能用物理学方法精确测量。因为,体力是一种能力,它与人的健康程度、意志力都有关系。譬如:举重比赛基本上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体力的大小,但依然与运动员的技巧有关、与是否用了兴奋剂有关。即使人的最大体力能用物理学方法精确测量,而劳动时该人所消耗的体力的大小也是难以用物理学方法测量的;因为人劳动的时候,忽而用很大的力,忽而用很小的力,忽而又停顿下来,是难以计量的。劳动量的本质是能量消耗,是劳动者脑能与体能的耗损与转换数量,类似物理学“功”的概念。“功”有“有用功”“无用功”、“正功”“负功”之分;劳动者脑能与体能即使不劳动时也耗损:大脑无益的胡思乱想;维持体温补充体表能量的散失。而且,劳动中的耗损与非劳动下的耗损,紧紧连在一起,无由分开。


劳动量只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进行比较:劳动者从事劳动的脑力与体力消耗强度(注意:是消耗强度而不是强度)彼此一样(或前后固定不变)、并且劳动者的技巧(包括使用工具、工艺等)和主观积极性完全相同(或前后一样),则有:劳动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否则,无可比性。事实上,无人能做到这些严格的限定条件。所以,只能计量体力劳动的功,物理学的功=力×路程,体力劳动的功就是该劳动的功效:如“挑满一缸水”就是劳动的功效,至于这功效到底花费该劳动者的多少体力是完全没有必要计量的,也是不可能计量清楚的。既然无法直接计量体力的“力”,那么,体力劳动的劳动时间是否可以作为体力消耗的计量单位,当然不行。因为力的单位是牛顿,劳动时间单位是小时,2者单位不同,岂可张冠李戴乱弹琴。马克思用劳动时间来衡量人类劳动所消耗的体(脑)力的大小,完全是乱弹琴。


用劳动量(时间为计量单位)度量商品价值,之所以荒谬绝伦还因为:任何商品根本没有所谓的凝固劳动量,商品的价值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异,取决于人们对商品的认识和需要,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商品价值不是纯粹客观物理量,无论生产它(耗费劳动量与生产者的主观因素有关)还是购买它(与消费者对它的认识和需要有关),都与人的主观意识分不开(凡是客观物理量,不因人因时因地而变化)。由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每分每秒都在涌现,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凝固劳动量事实上不凝不固,根本无法确定。退一万步讲,即使凝固劳动量求得了,但它却“过时了”,该咋办?两个画家画相同内容作品,假设凝固劳动量相同,一件价值连城,一件分文不值。毕加索的一幅画在西方卖到数百万美元,拿到中国尚未脱贫的农民手中,不如食不饱腹的一个馍、不如衣不蔽体的一件破棉袄。中国在“困难”时期,用一块“劳莱士”手表换一个不足半公斤的大饼。……因此,没有度量它的客观单位。一种商品的价值大小只能用另一商品与之比较,得出它的相对价值;而作为参照物的商品价值又是用别的商品比较得到的,它们各自的价值以及相互价值比,由市场规律自行调节、受市场规律支配决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考虑的只有两点:需要与支付能力;该商品在市场同类商品中是否价廉质优。购买者不可能算出“凝固于该商品中的劳动量”,无法做这一考量。不但消费者,生产者同样无法做这一考量。


1.不存在客观的“劳动价值”   2.商品的价值不是劳动独创(此处略,具体论证请看下面链接


http://www.gettao.com/bbs/viewthread.php?tid=24093


3.劳动价值无法计量


马克思宣称他对劳动价值论作出了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发现了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二重性。他自称这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并强调“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原来马克思发现:象打猎、织布、缝衣等劳动,不仅仅是因对象、方式和结果等不同而不同的生产劳动,而且还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他管前者叫具体劳动,管后者叫抽象劳动。据说,不管具体劳动的性质如何,只要我们仅把其当做抽象的“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它们就神秘地变成可以通约、相等、相加了。


马克思在《工资、价格与利润》中说:“也许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一个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所消耗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一个人愈懒或愈笨,他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就愈大,因为他制造这个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愈多。然而,如作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一个可悲的错误。你们记得我曾经用过‘社会劳动’这个用语,而‘社会’这个用语的意义是非常大的。我们说一个商品的价值是由耗费于或结晶于这个商品中的劳动量来决定,我们所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状态中,在一定的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在所用劳动强度和技巧的一定社会平均水平下,生产这个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1页)。


这段话看似逻辑严谨,实际上毫无实际意义。马克思断言:商品价值由耗费于生产这一商品的劳动量决定,而且,劳动量是指在三个“一定”条件下,用两个“平均”得到的“社会劳动”量。三个“一定”根本不能一定;两个“平均”事实无法平均。


何为“在一定的社会状态中”?人类有600多万年历史,至少590多万年进步发展极为缓慢,数代、数十代人难以觉察它的变化,有如在静态的“一定”中。进入有史以来,自英国工业革命尤其最近50年,人类社会发展太快了,不是以几何级数而是以幂指数迅猛向前,社会状态不是日新月异而是在分秒时间区间里变新变异,社会状态岂能“一定”?


何为“在一定的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生产同一种商品,国与国之间生产条件不同,即使使用相同设备、工艺,由于管理水平、体制、人际关系、福利保健等对劳动者积极性的影响不同,也可导致“生产条件”的大差异;同一个工厂,生产条件也不会“一定”,今日与昨日,本月与上月会有某些差异。拿彩电和汽车来说,至少有几十个国家数百、数千厂家生产它们,其中任何两个生产厂家“生产条件”绝无雷同可能。今天这家修订厂规厂纪,明天那家小改小革工艺流程、更新部分设备;还有运用新科技、新发明进行全新的变革、产品的换代……数百数千生产汽车彩电的厂家,哪一家“生产条件”不变化、能“一定”?不要说数百、数千个厂家不能“一定”,即使一个厂家,生产条件何尝不月月变、年年变,并且可能今年小变化、明年大变化,不能“一定”。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数千生产厂家,该如何使它们的“生产条件一定”。而如果“生产条件”不能“一定”,自然无法“平均”,并且,谁去“平均”、谁又能“平均”得了?


何为“在所用劳动强度和技巧的一定社会平均水平下”?劳动强度随着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的变化而变化,不会“一定”。劳动技巧与劳动者先天性素质与后天接受的知识教育有关,与劳动者主观积极性发挥程度有关,更不能“一定”。同理,“劳动强度和技巧” 不能“一定”也就无法“平均”,任何伟大天才也“平均”不了。


由此可见,社会状态、社会生产条件、劳动强度与技巧,永远没有“一定”的时候,更无人无法“平均”。马克思的“社会劳动”量(平均劳动量)成了莫须有。


世界有近60亿人口,劳动力有30多亿,来自不同的种族、民族、国家、地域;不同的年龄、性别、习俗、个性、文化素养、天赋(智能、体能);不同的思想理念、价值观、信仰、意志力;他们的主观条件千差万别。这30多亿劳动力进行不同的分工劳动(种类有几千几万),生产数万种大大小小的、形形色色的精神商品和物质商品。在生产这些商品过程中,生产条件、生产力水平、使用工具、工艺……各不相同又不断变化,一句话:马克思要在这无数多的变数中求出它们的“平均”来,不是“痴人说梦”是什么?


自然科学领域,人们在实验室可以做到某些“一定”,比如在一定的容器中,保持容器里的压强一定、温度一定、容器的体积一定、容器里的溶液浓度一定,等。但是,人们无法将社会放在容器里,使“社会状态、社会生产条件、所用劳动强度和技巧的社会水平”“一定”,傻瓜也不会设计如此的方案。


商品的价值,在商品是通过简单劳动生产出来的简单商品时,或许某种程度可用生产这一商品耗费的劳动量比较。当着生产这一商品所使用的手段、工艺愈复杂(比如全机械化的谷物生产);或者商品本身愈复杂、科技含量愈高时,就越来越不由“劳动量”或“社会劳动”来决定了(根本的问题是无法比较、无从比较)。任何一种新商品的开发出现,该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市场价格)首先为商品的发明者、第一个生产厂家所主导、所垄断,这便是一些高科技商品得以产生百倍、千倍利润率,数年内变成亿万科技富豪的原因。


可见:马克思用时间作为测量劳动量的单位,犯了基本概念错误。劳动量不是纯粹客观物理量,它包含劳动者的主体意识,用一个客观单位(时间)去测量它,不成立。


马克思一错再错。他的商品价值理论建立在“劳动量”错误的“虚构”基础上。商品价值同样不是纯粹客观物理量,用耗费的“劳动量”测量它,实质是用劳动时间去度量商品价值,自然大错特错。劳动量、价值、商品价值、劳动力价值都不是客观物理量,都不能有度量单位,它们只能作为比值存在。“三定两平均”的劳动量耗费决定商品价值理论,与实际情况毫不相干。商品价值是由市场供求法则决定的;或者,所谓“社会劳动”、“平均耗费的劳动量”是由市场“平均”出来的,不是任何人能算得出来。


“商品的价值与生产这些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71页)。没有任何前提的这一结论是不成立的。因为:不同劳动者间的劳动量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进行比较:劳动者从事劳动的脑力与体力消耗强度(不是强度)彼此一样(或前后固定不变),并且,劳动者的技巧和主观积极性完全相同(或前后一样),则有:劳动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事实上,劳动者前后不可能保持脑力与体力消耗强度完全相同;不同劳动者不可能做到脑力与体力消耗强度以及技巧和主观积极性完全相同。所以,用时间度量劳动量不成立,用耗费的劳动时间度量商品的价值,错误不言自明。


马克思的经济学建立在劳动量、商品价值、劳动力价值基础上。劳动量、商品价值、劳动力价值都不是客观物理量。凡是客观物理量,不因人而异、不因时而异,不因人的意愿、需要而变化。马克思用一个纯粹客观物理量单位(时间)度量劳动量;又用劳动量耗费度量商品价值;接着用耗费的商品价值量度量劳动力价值,可谓一错到底,错得无边无涯!


价值、劳动量、商品价值、劳动力价值没有客观单位度量,无法度量。在社会劳动中,人们必须分工、互相服务、互相交换能力或价值;任何产品同时凝固了众多不同劳动者的劳动量,无法度量又无法分开;由于这一切,使得每个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劳动力自身价值)变得扑索迷离、模糊不清,事实成为永远无法算清的不解之谜,人们之间才产生出无数的利益纠纷和矛盾来。许多学者试图算清这笔帐、解开这个谜。马克思在解这个谜的过程中,使自己走进了迷魂阵,再没出来。问题关键在于:价值(自然包括人的价值)不是客观物理量,不能使用客观单位度量。马克思恰恰要用客观单位(时间)度量它,他的理论也就成了大谬。解决这个谜的途径只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市场承认法则。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法计量商品的价值


马克思在中《资本论》断言: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他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


这个定义的问题是:第一,“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语意含混,以致马克思自己都稀里胡涂,在《资本论》随后的讨论中,始终无法严格遵循他本人给出的定义来进行;第二,“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一语,甚至从逻辑上就错了。


先看第一个问题。按马克思给出的严格定义,决定商品价值的,仅限于“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耗费量。所谓正常条件,与现代经济学中的长期均衡相当。将这个定义用到农业中,就应当包括正常的气候条件。这样,农产品的价值,将仅由正常年景下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劳动量决定。纯因短期气候波动而造成的产量波动,可导致短期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其价值,却不影响价值或长期均衡价格本身。


在棉花歉收、价格上扬的情况下,马克思不把它当做是价格偏离价值,却说:“如果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变了,例如,同一数量的棉花在歉收时比在丰收时代表更多的劳动量,那就会反过来对原有的商品发生影响,因为原有的商品始终只是本类商品的一个样品,它的价值总是由社会必要劳动计量的,因而也总是由现有的社会条件下的必要劳动计量的”(《资本论》第1卷第236页)。这里,马克思不讲逻辑地突然取消了他自己原来定义中的“正常生产条件”一项限定,将其简化成了“现有的社会条件”,而不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于是就得出了短期产量波动也会影响其价值的奇怪结论。


如此一来,价格波动与价值变动不分,短期波动与长期均衡搅成一锅粥,乱得一塌里糊涂。这反映了马克思思维上的极度混乱:本想把需求排斥在价值决定之外,到后来又把它从后门塞进来。在《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搞出个包含社会需求在内的“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来:“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资本论》第3卷第722页)。


在中国,对于“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政治经济学界热热闹闹争论了几十多年,直到现在,好象也没吵明白马克思说的是什么意思。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指出:“任何一种物品的真实价格,既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6页)。所以,“一点钟艰苦程度较高劳动生产物,往往可以交换两点钟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生产物”(亚当.斯密,同上书第42页)。这就再清楚不过的指出所谓的价值规律是以劳动辛苦性本质为基础的。


显而易见是:劳动时间仅仅是劳动辛苦性的一个方面、一个部份,而不是全面和全部,劳动时间仅仅只是劳动辛苦性程度的一种表现方式,一种便于计量和计算的方法。劳动辛苦性全面分析是包含了三个因素: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劳动环境、条件所造成的难受程度,但一般来说以前两项为主。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还有另一个问题,这就是他认为价值由“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下的劳动量决定。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因为,在劳动效率、危险度、复杂度、熟练度、比较优势、职业偏好等等互不相同的情况下,决定市场上均衡交换比例的,并不是平均劳动技能下的生产率,而是边际劳动者的生产率。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篇第51-53页说:“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质化在里面。那么,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又翻译为“等一”)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马克思在这里不加任何论证,居然一口咬定说“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等一的人类劳动,是同一人类劳动力的支出”,真正匪夷所思!马克思这一论述与此前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一系列论述是互相矛盾的,不相容的。马克思认为: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是资产阶级法权,它把一个人的才能当成了自然特权,造成了生活水平的差距。“而如果他们不是不同等的,他们就不成其为不同的个人。”马克思主张“权力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而如果原本就等一、同一,搞“应当是不平等的”做什么,还有必要吗?


在致齐.迈耶尔和奥.福格特的信中,马克思写道:“总委员会里没有一个委员可以在这方面代替我”;恩格斯在《论权威》中也承认人的差别性。而在这里却成了“等一、同一”的。矛盾之多,难以置信。在体能、智能、主动精神和效能上,绝对找不到同一的两个一模一样的劳动力和劳动来。马克思无视于客观事实,把人的无限多样性和差别性全部抹杀,荒谬至极!如果这也算“科学理论“,那么,“科学社会主义”=胡说八道。


马克思这样做就是把人抽象化。把人所具有的思想、天赋、意志力……全“抽掉”,把不同人在相同时间内进行不同质、不同量的劳动统归为等一的人类劳动,把一切劳动视为同一人类劳动,把真真切切的差别性变成不存在。马克思不但把不同劳动力的体能、技巧平均(而且是实施全社会的平均);还把人的思想、能动性、意志力平均;为了“理论”得以成立,马克思还可以把人的本质属性如思想等“抽出”,使劳动成“等一的人类劳动,劳动力是同一人类劳动力的支出”!没有本质属性(思想等)的人能劳动吗?需要“交换、分配”吗?这种荒诞不经的“理论”之所以产生,是马克思陷进绝境的必然性表现,他找不到度量劳动量——从而度量商品价值——从而度量劳动力价值——从而度量工人的有偿与无偿劳动(剩余价值)的客观标准,他的全部《政治经济学》只能建立在“莫须有”的虚空里。


马、恩曾写道:“费尔巴哈从来没有看到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批判者与被批判者殊途同归,而且,批判者更荒谬、更明目张胆、也更彻底。


4.不存在劳动量的计量单位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消耗的体脑力即抽象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而体脑力至今没公认的计量单位,劳动价值没有客观的计量基础。劳动本身无法度量,无法度量就不能确定劳动的无差别性。当然马克思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称为价值更是笑话。如果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商品的价值的话,那么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就是时间;然而至今人类至今都没有公认的、客观的、不变的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此外,用贵金属来计量商品的劳动价值是不可能的。贵金属所含的劳动量都无法说清,怎能用它来计量商品的价值呢?贵金属的物理单位是不能与某一劳动时间划等号的。


单位是人们认识物的工具。为了比较、区分、鉴别各种物的形与性,人们设置了各种各样度量它们的单位。有了它,对各种物的认识,增加了客观性、可靠性、准确性和深刻性。并不是任何东西都可拿来用作单位的,也并非单位可以度量一切:人的意识不能拿来作单位,单位也不能用来度量人的思想,度量人的意志力、想象力、逻辑推理能力等等。可用作单位的东西,必有以下共性:纯粹客观性,不随人的意志而改变;物质实在性,可被人所感知(或者借助科学仪器)。另外,设置任何一种单位,必赋予该单位以严格科学定义;单位必须有广泛公认性,在国际相关学术会议上获得承认和通过,具有法律效力;单位一经设置,任何个人和国家无权变动、更改,只有相关的国际科学会议才有权变动。至今,人们已设置了众多的国际统一单位,所有单位无一不对应于一个唯一确定的、可感知度量的数值。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商品生产把黄金提升为绝对商品,提升为其他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提升为一切价值的尺度,同样,化学把氢的原子量当作一,……因而把氢提升为化学上的货币商品。”既然恩格斯把黄金作为“一切价值的尺度”与人们把氢的原子量当作一,使成为一切元素原子量的单位(尺度)是“同样的”。不妨将两者作一比较。


①自然科学的所有单位,都有确定性、不变性。一克质量、1厘米长度、1公升体积……以及用氢的原子量当成一作为一切元素原子量的单位,无一例外。


而价值的尺度如一克黄金的价值却是不确定的。黄金不是所谓“绝对商品”,而是一种较有特性的货币,它的特性在于它的广泛通用性和单位黄金价值(表现为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性,终究是众多货币之一种。1克黄金的价值量在货币市场上通过汇率与其它任何货币进行交换。汇率不断变化,1克黄金无法确定对应它种货币唯一不变的数值;1克黄金也不能同任何一种确定不变数量的商品交换、对应。黄金以及其它一切货币并非“绝对价值”,它们都是相对价值的载体。1克黄金、一元美钞、一元人民币,它们的价值只在与其它商品(包括另种货币)交换中才得以比较、显现,其价值量随行就市,是变化的。一定的某种货币的货币量与其它商品(或另种货币)交换,只在成交时,它们才是“等价”的;过了成交的时空,它们又可能不等价。1克黄金的价值,同样需要别的货币或商品来度量比较。


说到底,劳动量、价值及其载体——货币、商品价值、劳动力价值,都不是客观物理量,它们的内涵中都包括人的主观意识,因时因人而异,随市场变化而变化,永远是漂浮不定的,因此不能有单位,只作为一种比值存在(比值没有单位)。


②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其单位内涵、度量对象根本不同。一个具有客观物质性;一个只有主观抽象性;一个是绝对的数量值,一个是相对的比值,有本质区别。


自然科学单位是客观单位,用来度量物质的某种客观属性,客观属性不随人的意愿变化。黄金或货币度量的是价值,价值不是客观的东西。由于人们认识不同、需要不同、价值观不同,不同的人对同一物在相同时空下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衡量;人的认识、需要、价值观是变化的,同一人对同一物的价值衡量,在不同的时空下不同,是变化不定的。


③自然科学的单位有严格、缜密的科学定义。用单位质量的黄金“当作一切价值的尺度”,它的定义是什么呢?没有,不可能有。一克黄金价值几何,自身没有确定的价值数值量,必须拿其它货币或商品与之比较。这正是国际单位中没有也不能有价值单位一席之地的缘由。拿黄金作为价值单位与拿氢原子量作为一切元素原子量单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无可比性。价值单位和价值不是客观物理量,氢原子量单位和原子量是客观物理量,将两者相提并论是基本思维错误。


恩格斯把两类单位不同内涵、不同概念混淆等同,作牵强附会、似是而非的类比,目的只有一个:将劳动量尺度(以时间为单位)、价值的尺度(以黄金一克为单位)这些包含着人的主观性的东西,一起塞入自然科学的单位中,以期获得科学性和绝对性,进而使人相信他的“社会也无需给产品规定价值,……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是客观真理。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57页写道:“它(即简单劳动)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简单平均劳动本身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


为了获得劳动量计量单位,马克思设置特定的物理模型,即:①劳动是简单劳动;②劳动者是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③劳动量是普通人(简单劳动力)机体的平均耗费。


以农民锄草为例,它满足设置模型的前两个要求。耗费工时相同,但由于锄头抡动幅度、力度与频率(速度)不同,表现出来的劳动强度、劳动量、效果千差万别,有无数多级差。证明马克思设置物理模型不成立。而“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则是无稽之谈。“机体平均…耗费”测量都无法做到,谁又能平均?简单劳动、比较复杂劳动和复杂劳动没有客观标准。由于人的差别性,对某个人可能是比较复杂的劳动,对另一个人则是一目了然的简单劳动;对某个人是终生难学会的复杂劳动,对另一个人则是并不难于掌握的劳动。简单劳动、比较复杂劳动与复杂劳动因人而异,没有客观标准衡量。


用时间作为度量劳动量单位是绝对荒谬的。劳动量不能有单位(无论绝对或相对单位),它不是客观物理量。马克思为劳动计量单位设置的物理模型根本不成立。要得到劳动量的相对单位,必须首先设置等于“一”的标准人(并且他的体能、智能和思想意志不变)和等于“一”的标准工件(它包含一切产品的基本属性、生产工艺、工具等等以及难度标准…)。而后假设:等于“一”的标准人用一个工作日(设八小时)生产出等于“一”的标准工件则为一个劳动量,即是劳动量的相对单位。“标准人”的设置无法想象;“标准件”的设置无法办到。“劳动量”单位的设置是妄想。为什么是妄想呢?这是因为:⑴全世界60亿人用谁作标准人?为什么?⑵标准人一经确定,他就象砝码一样,它的质和量为恒值,不变化,也就是标准人的体能、智能、思想(劳动积极性)……他的一切不变化。因此,任何人不能做到。⑶与此同时,还必须设置等于“一”的标准工件,这个工件(产品)具有所以产品的共同属性(材料、制造工艺、产品性能、效用以及制作难度……),同样根本不可能。


人们为了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设置规定了众多单位,有长度的、面积的、容量的、重量的、电学的、磁学的、力学的、热学的、声学的,以及微观物质的量的单位,等等。所有用作单位的东西,本身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不随主观意愿变化,单位本身的量是纯粹客观物理量,有严格科学定义;所有单位都只能用来度量纯粹客观物理量,并且必须得到世界公认。


时间是客观物理量,不以人的意志而变化,时间单位只能度量时间。劳动量不是客观物理量,它与劳动者意识、主观能动性密切关联,用时间度量劳动量,‘牛头不对马嘴’、文不对题。马克思用时间作为度量劳动量的单位,至今150年,没有为世界接受,在世界统一单位中,至今没有劳动量单位。“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是多倍的简单劳动”究竟多少倍?马克思拿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实例来证明,妄作欺人之谈。马克思只好说:“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社会过程决定”就是由市场机制确定,劳动力的价值,商品的价值,必须拿到劳动力市场、商品市场去拍卖,市场的出价即是对该劳动力、该商品价值的承认。市场承认法则是最权威也是唯一的裁判者,并非马克思的方法能计算确定。


可见:用时间度量劳动量的极端荒谬性。劳动量只有时间内涵,必然导致混时间,出工不出力;若缺失劳动强度内涵,必然导致重活无人问津;若只有数量内涵,必然导致粗制滥造,……所以,劳动量单位必须同时兼有这些内涵(还包括设备条件,福利环境……等等)。且莫说劳动量同时要包含如此众多指标,即使其中一个指标——例如劳动强度,也无法进行客观考量——重活可以轻干,轻活也能重干(思想、劳动态度);由于体质体力差别,对同一劳动有的人不堪重负,有的轻松自如,以何人作标尺?劳动工种千种万样、千差万别,如何找到各种劳动都具有的属性?世界上没有绝对雷同的劳动(性质可以相同),即如简单劳动——农民使用最简劳动工具——锄头锄地:锄头抡动频率(单位时间锄头抡动的次数)、幅度(锄头每次移动的距离)、力度不同,锄草效果大不同。劳动强度与效率在相同条件下,不同的人可以分出无数级差。劳动量是人的劳动量,隐含劳动者天赋,并非纯粹客观物理量。这便是国际标准单位中不能设置劳动量单位的原因。当然,马克思也考虑过用时间或劳动强度来计量劳动量。然而,时间和强度同时并用,同样不成其为尺度。譬喻,两个画家画同一内容的两幅画,假设耗费时间、强度一样,一幅价值万金,另幅可能分文不值。


劳动量是人的劳动量,人的主动精神和意识蕴含其中,无法度量也就无法设置它的单位。时间是客观物理量,马克思用时间客观物理量度量非客观物理量,自然彻底错误。


劳动量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智能与体能的总量。人们通过劳动,使原料、材料发生质变或形变,产生特定的、为人所用的属性,获得使用价值,使原材料产生价值或增值,能量消耗做功转化为商品价值。消耗的能量变成机械能、声能、热能、电磁波等等散失到浩瀚宇宙中,无法回收并加以分析。人在劳动中与不劳动时都要消耗智能与体能,两者浑为一体,体现一人之身,无法分开,无法区别。劳动时间与劳动量不存在正比例函数关系,劳动时间长短不是消耗能量多少的决定性因素。劳动态度、人的主观思想才是支配的因素,“思想”没有客观单位能度量。智能、体能的耗损既不可测,两者也无法比较。一件产品同时凝结许多人的劳动量,无法将其分解并区分。劳动量因为以上原因无法度量。


劳动量计量单位都无法找到,谈得上“化作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吗?如何比、同谁比?劳动量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耗费的脑能与体能的总量,本质是能量、功,它确实存在。但劳动量不是纯粹客观物理量,而是一个主、客观混合量,不能用客观物理量单位测量,劳动过程中耗费的脑能与体能无法测量;劳动量包含人的思想意识、主观积极性在其中;人在劳动与不劳动时都耗费脑能与体能,无法分开。正因为此,无法设置劳动量单位。


用时间度量劳动量,是基本概念错误。价值、劳动力价值与商品价值,都不是客观物理量,不可能有度量它们的客观单位,只有相互比值(比值没有单位)。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因素是该劳动力的创造价值,不能用生产该劳动力的成本耗费多少来度量。


马克思又道:“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等一的人类劳动,是同一人类劳动力的支出”;“把劳动力不再看作别的什么东西”。马克思用抽象“人”、概念“人”代替真实的个人,目的在于掩盖抹杀个体的差别性。如果人类劳动是等一的,人类劳动力是同一的,人人价值自然一样。如此,世界还有矛盾吗?还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吗?马克思的文章,篇篇都有荒唐言。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社会可以简单地计算出:在一台蒸汽机中,在一百公升最近收获的小麦中,在一百平方米的一定质量的棉布中,包含着多少工作小时,因此,到那时,由于产品中包含的劳动量社会可以直接地和绝对地知道,它就不会想到还继续用相对的、动摇不定的、不充分的、以前出于无奈而不得不采用的尺度来表现这些劳动量,就是说,用第三种产品,而不是用它们的自然的、相当的、绝对的尺度——来表现这些劳动量。”


“那时”,自然是指马克思恩格斯的所谓“共产主义社会”,只是人们无法知道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到“那时”的。人类存在地球上有六百多万年历史,为什么“日常的经验”还没有“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唉,时间还太短,“日常的经验”还不足、还要积累经验。当今每秒运算几百亿次计算机已发明出来,却无人计算出任何一件产品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量,难道不蹊跷?


即使一件产品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量得以算出来,有什么意义呢?还必须同时把一切产品需要的社会劳动量都算出来,否则,如何调配劳力、计划生产?


当人类劳动的时候:脑力劳动因素和体力劳动因素同时并存,是不可被分割的整体。在任何一人类的劳动中,一定是同时含有两种“劳动因素”存在。一种是由人脑产生的劳动因素,这种劳动因素产生的劳动,往往对于生产技术和人类福祉有创造性的供献,我们称它为劳动的“创造性因素”;另一种是由体力而产生的劳动因素,这种劳动因素仅是受脑力的主使而参与创造和生产价值的工作,它对生产技术等等并无创造性的贡献,我们称它为劳动的“生产性因素”。由于人的脑力有智愚之分,体力有大小之别,在一人类劳动中的“创造性因素”和“生产性因素”的劳动相互之间的替代关系,并没有一定的比率可循。由于人的潜能巨大,能动性不可估量,“社会劳动总额”无法测算度量。即使把一切产品需要的社会劳动量都算出,又有什么用处呢?难道在“那时”社会凝固不再向前发展?新的科学技术的使用,一定要打破原有“需要的社会劳动量”框框,还有疑问吗?而任何一种新发明、新技术诞生出来,不能同时用在千万种产品的生产上,不可能使千万种产品的生产率同步同比例地增长,至少有先有后。社会劳动力必须重新匹配,生产又需重新计划,不然的话,有的产品“按需分配”不够,有的产品过多无人问津,只好堆放仓库靡烂。恩格斯说什么“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可以直接地和绝对地知道”,把神话变成鬼话!


马恩设想的“那时”,分工都消灭了,阶级也没有了;差别和价值(不需要“价值”插入其间)当然不存在。劳动量是用来决定产品价值的,价值都不存在了,还要劳动量度量做什么?当然,讨论产品的劳动量问题还是有点意义的。因为:“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也必须知道,每一种消费品的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它必须按照生产资料,其中特别是劳动力,来安排生产计划。”可是,谁来安排生产计划呢?恩格斯忘记社会已经是“到那时”的共产主义社会,分工已经不存在,居然有人来调配劳动,安排生产计划,岂不是要叫社会分工死灰复燃?况且,“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要计划做什么?中国人从1958至1978年经过二十年抹煞价值的时期,教授、专家打扫厕所,或喂猪放羊;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人人都一样吃‘大锅饭’,教训少吗?然而,这二十余年还不算彻底无价值时代,距恩氏要求还相距甚远。社会果真取消价值和分工,又会是什么样子?当“社会也无需给产品规定价值”、“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产品不需要价值,人也就无价值可言,社会是无价值之社会,一切物是一样的(就价值而言),儿童玩的纸飞机与空中客车是一样的,老牛车与火车是一样的,一集垃圾箱与一幢摩天大楼是一样的,……一切人是一样的,白痴和科学家是一样的,婴儿与其母是一样的,死人与活人是一样的,他们都是价值的空集。勤与懒一样,干多干少一样,干与不干一样,善与恶一样,是与非一样,好与坏一样,社会成一团混沌糨糊。因为消灭了分工,交换“不灭自亡”;一切物和一切人都无价值,人们可以任意支配物,白吃、白喝、白拿;任何人也可以被别人占有,他需要你,自然可以拿去,……。于是,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彻底解放、彻底平等、彻底自由、心想事成的的新境界。


且慢。好虽是好,似应有所顾忌。他有占有你的自由,你同样有占有他的自由,他也无价值,拿来为你所用又何妨,……人得到一切,同时又失去一切,连同自身的自由。


社会一旦抛弃了价值,一切便无有标准,不再有法则和秩序,每个人都可以“随自己的心愿”,不再考虑他人的心愿,人人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人类社会从此回到动物世界。不,还不止此!动物世界也还有“森林法则”、“猴山规则”,不论猴的种群,大象种群,羊的种群,……还有猴王、象王、头羊等等,在那里还有价值的存在与区别,还有分工与竞争。


5.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行不通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58页说:“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


马克思接着给出的答案,在逻辑上陷入了循环论证,在观念上则落入了神秘主义。他说:“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这段话包含着循环论证:为了把复杂劳动化约为简单劳动,需要知道复杂劳动产品和简单劳动产品各自的价值,因为正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但是产品的价值不正是有待确定的量吗?怎么假定它是已知的呢?


马克思断言异种劳动之间的换算比例,是和市场无关的常数。他说:“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资本论》第一卷第58页)。


如果说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是在生产者背后由一个“社会过程”决定,那么,这个“社会过程”具体是个什么过程呢?“似乎是由习惯决定的”,那么到底是不是由习惯决定的?这个“习惯”又是怎样形成的?李嘉图早就说过:“为了实际目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的估价很快就会在市场上得到十分准确的调整,并且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相对熟练程度和所完成的劳动的强度。估价的尺度一经形成,就很少发生变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15页)。看来,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过程”应该是在供求关系的驱动下,市场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讨价还价;这个“习惯”实际上就是“估价的尺度一经形成,就很少发生变动”的同义语;然而,“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虽然减少了论述时的麻烦,却掩盖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决定的。更重要的是,对各种劳动的估价是否真的“很少发生变动”,是很难说的。既然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决定的,因此,这些换算比例在市场上也是经常变动的。把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简化为常数,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马克思含糊地说是“社会过程”,而不明确指出是一个市场过程,说明马克思不愿意承认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确定的,但又无法明确否认这一点,于是便使用了含糊的字眼“社会过程”。


其实,在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框架内,除了少数极端情形,逻辑上不可能有一种方法将复杂劳动化为简单劳动而不陷入循环论证。马克思的话反映了他的一个常见招法:面对逻辑上解决不了的难题,就推搪说有一个神秘的“社会过程”解决了问题,然后就假装这个难题不存在了。经济学家坎南 (E.Cannan) 一针见血地称其为“神秘主义”。


马克思设想的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是行不通的。软件从业人员比三轮车夫的劳动复杂,这是肯定的。但这种复杂的程度怎么衡量?用他们创造的产品的价格比,或二者报酬比?这是本末倒置,用(交换)价值来衡量劳动,而不是用劳动时间去衡量价值了。知识产权规定即使技术专利人在收回成本的情况下,也可依协议从对方的销售收入中获得提成。艺术家创作每一件艺术品的劳动一旦完成,该艺术品会随着时间推移和人们的认知不断变化其市场价值,价值永远都在变化,波动幅度可超过万倍,但艺术家并没有再对该作品作进一步的劳动。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进行换算比较,结果是滑稽的!因为根本就无法换算。


通常,产品的价值以及不同类型劳动的化约比例,主要由需求与供给的长期状况决定,与生产技术以及劳动的复杂性关系不大。马克思见不到这一点,又想把供求条件排除于价值决定之外,于是就陷入了循环论证而不能自拔。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劳动的复杂程度”。虽然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可在生产中测量,但由于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交换时才确定下来的,所以,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下来。因此,商品的价值不可能存在一个绝对不变的数值,它是经常变化的。因此,商品价值的确定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不存在绝对的、客观的标准,相反,它是一个社会过程,涉及人类的主观判断。劳动的价值与人们对劳动的估价有关、劳动的价值是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时得到确定的。这些事实充分说明:用劳动价值来作为商品价值绝对的度量尺度,是存在问题的。


马克思认为: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劳动分工就会消失,异种劳动的换算就会科学化。事实上,消失的只是体力劳动,而脑力劳动中的分工越来越发展。在企业内部,产品日益复杂、工艺和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使每一个劳动者能干的工作越来越窄,分工也必须越来越发展;否则,不但不能使经济得到发展,反而连现有本职工作都无法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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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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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发展好像是分工越来越不明确,只干一样的早就下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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