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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业不会灭亡

投资银行业不会灭亡

作者:施罗德前董事总经理菲利普•奥格(Philip Augar)为英国《金融时报》撰稿

  2008年9月14日至9月21日的8天,是否标志着投资银行的灭亡?雷曼(Lehman Brothers)破产了,美林(Merrill Lynch)出售了,高盛(Goldman Sachs)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变成了受监管的银行。这是自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缔造了投行以来,投行所遭遇的最具灾难性的转变的一部分。未来,bulge bracket(大型投行——美国精英投行的标签)等人们熟悉的名称需要重新定义,年终排行榜将改头换面,而客户和管理层需要适应新的基本规则。然而,尽管有这些变化,如果投行能从当前的危机中幸存下来,它们也有可能是作为新组织内的熟面孔而存在,而投资银行业的有效性也会增强。

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会有太大改变。我们视为投资银行的公司已经变成大型金融综合集团。摩根士丹利1997年与消费者金融公司添惠(Dean Witter)合并后,就不再是一家独立的投资银行。高盛1999年上市后,通过拓展交易和本金投资活动,跨出了投资银行业的范畴,到2007年,其税前利润仅有不足15%来自投行业务。事实上,纯粹的投行早就不复存在。将一些知名的老品牌纳入银行之中,以及将一些其他品牌重新定义,几乎不会影响客户服务或市场份额。至于作为投资银行的绩效,这些金融集团是否将银行业务与其它各项业务并列只是个一个符号问题。

然而,市场的混乱将带给其它机构进入投资银行业务领域的机会。近年来,私人股本公司、对冲基金和投资银行的金融服务呈现趋同趋势。拥有私人股本和对冲基金业务的高盛并不比收购公司百仕通(Blackstone)更像一家投行。百仕通亦拥有咨询专家和另类投资基金。这些差别的模糊已引领另类投资公司进入了投资银行领域。随着现有投行的重新调整,百仕通、KKR及其它对冲基金公司无疑会看到更多机会。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机构对投行问题的反应。纾困计划规模如此之大,公众反响如此强烈,新法规的出台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低估投行业的生存能力是不明智的。华尔街上次陷入困境是在2001年至2003年网络泡沫破裂期间。美国总统乔治•布什(George W. Bush)承诺要“结束造假账、掩盖真相和违法的日子”,但结果,在2003年与投资银行达成的懦弱解决方案中,投资银行仅被课以少量罚款,并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轻微修改,但投行的业务模式却完好无损。当时,业内人士提出,投资银行对于全球资本主义的顺利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一次,它们很难再提出此类论点,但英美两国政府仍然“亲市场”,而投资银行——无论是作为独立实体还是大型金融集团的一部分——受到的待遇也许会比今天所看上去的更加仁慈。

投资银行在市场中遭受的打击非但不会导致其灭亡,反而甚至可能使投资银行业恢复至以往的水平。过去10年,在大力追逐本金投资和自营交易利润的过程中,包含了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和投资事务方面的咨询。在喧闹的牛市中,投资银行将自营业务与客户业务混淆在一起。在它们恢复元气时,投资银行也许会远离一些给它们带来这些问题的深奥结构型金融产品,重新专注于曾经的核心业务。尽管我们也许已经看到投资银行的覆灭,但如果我们看到整个投资银行业的覆灭,我会感到非常惊讶。

作者曾为施罗德(Schroders)董事总经理,著有《贪婪的商贾》(The Greed Merchants)等书。其新作《追逐Alpha》(Chasing Alpha)明年将由Bodley Head出版社出版

译者/陈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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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不错。或许是个革新机会,重新回到本质业务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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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金融危机使得如摩根大通这种企业乘机资本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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