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标题早就看到,但最近关于大选的标题党太多,就一直没点开,直到刚才点开看。
因为这两天,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大选是否应该强制规定一个截止期限,否则哪怕大选结果本身公正,也会因为延宕产生其它的不必要的一系列问题。
就像这次,各种胶着拉锯和变数,带来巨大而且毫无必要的风险。对一个不稳定的国家来说,这等于给变数留足了酝酿和爆发的时间和空间,以内战为结果也不是不可能。
而4年前,可是一夜之间结果确定,之后大家该干嘛干嘛。这也就是垬一直念叨的——利于稳定。垬完全不给变数留下一丝空间的做派,不服是不行的。
没想到,我能想到的事,早几百年就有人想到了。如果文中所述为真,那么,宪法中确实规定了一个强制截止日期。而这一点,在所有分析大选的文章里都没提,这篇是唯一。
这才是整个事件的真正关键所在。
在这个基础上,就像文中所述,是没必要搞阴谋,这是比阴谋更高级的形式——改变规则。
但是也就像文中所说,川普提的要求,高院也不敢轻易碰,哪怕高院一向标榜维护宪法。
基础规则(宪法、政体)一旦出现问题,破坏性远比作弊阴谋这些枝节导致的后果严重的多。
或许,这真的是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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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斯吉·利兹 于 2020-11-8 18: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