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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校长王世杰

武大校长王世杰

1948年12月25日,在新华社公布的43名战犯中,王世杰名列第21。什么是“头等战犯”,就是“罪大恶极,国人皆曰可杀者”。如果不是《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的注释中介绍了他这个国民党政府的外交部长,我们恐怕连王世杰这个名字都不曾听说过。

王世杰(1891年3月10日-1981年4月21日),字雪艇,湖北崇阳人,就读北洋大学法律系。武昌起义爆发后,回到武昌任革命派的都督府秘书。1913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1917年获得政治经济学士学位。此后赴法国巴黎大学,1920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在留学期间,他就为上海《时事新报》、北京《晨报》写特约通讯,介绍西方的民主制度。还在《东方杂志》发表过讨论工会权限等问题的文章,提出工人有集会自由、罢工自由及团体契约权,但工会不得干涉工人不罢工等观点。

从1920年起,他回国担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1921年开始担任系主任,后来一度兼任教务长,主要著作有《比较宪法》、《宪法原理》、《中国奴婢制度史》等,其中《比较宪法》已成为这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书中详尽地阐述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分为消极的基本权利(即个人自由)和积极的基本权利。前者包括人身自由、居住及迁徙自由、工作自由、意见自由、通信秘密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并享有财产权。后者又称受益权,也就是人民获受于国家的利益。如最低限度的教育权利,弱者得受国家救恤的权利,劳工阶级得受国家特别保护的权利等;明确公民有选举权和直接立法权,坚决否认任何形式的贵族制度,认为一切公共职位,除了规定智识的及道德的资格,不应有其它任何限制,提出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人平等原则。书中对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也进行了详细讨论,还认真探讨了合议制、总统制、责任内阁制、独裁制等多种政体之间的不同。《比较宪法》出版后曾多次重印,到1947年已增订七版,是1949年前再版率最高、代表了当时最高学术水平的宪法学著作,在我国法学界有很大影响。

1923年以王世杰等留学欧美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为主体创办了《现代评论》周刊,主要立足于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以“无顾忌、无偏党,无阿附”为原则,以兼容并包,独立、宽容、开放的办刊态度,能容纳不同的政治、文化倾向,是一本具有浓厚自由主义色彩的同人刊物。《现代评论》甚至发表过不少宣传介绍马克思主义、支持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文章。

王世杰1927年6月,被任命为国民政府法制局局长。同年12月,调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1928年10月,被任命为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仲裁人;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31年12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鉴于他在法学领域取得的学术成就,1948年3月他被选为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

1929年2月,国民政府急需人才,决定在原武昌高等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一所全国一流水平的综合性大学,任命王世杰为国立武大校长(1929年2月-1933年4月)。武汉大学的校址就是王世杰和李四光圈定的。1929年8月15日,国民党湖北省政府委员兼代理省主席方本仁发布公告,对武大征收的土地明确了范围:东以东湖滨为界,西以茶叶港为界,北以郭郑湖为界,南面自东湖滨至茶叶港桥头上,总面积3063.9亩。

王世杰任武汉大学校长,不仅开明办学,治校有方,全国各地名流纷纷报名应聘其麾下。而且章法有度,纪律严明,即使是日寇侵占我东三省,武汉大学爱国学生赴南京请愿要求抗日时虽言辞恳切,态度坚决,但秩序井然,纪律严明,受到了蒋介石的特别勉励和好评,并电告武大。可以说,这是蒋介石赏识王世杰的开始。

创建武汉大学,发展武汉大学,王世杰殚精竭虑,励精图治。王世杰本人认为,武汉大学是他一生的得意之笔。以至王世杰在台湾逝世前的遗嘱中对子女说:“以后为我立碑时,去掉所有头衔,只须刻上‘前国立武汉大学校长王雪艇先生之墓’”。由此可见,王世杰对先前的从政生涯早以厌倦,而对亲手创建的国立武汉大学却始终倾注着无限的深情和厚意。

在风云变幻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王世杰以书生从政,历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等要职,参与了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1945年重庆谈判时,他是国民党方面的首席谈判代表,亲手签署过著名的“双十协定”(即《国共会谈纪要》);“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还是他起的。据周恩来说,重庆谈判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王世杰在“政治会议”中间加了两个字——“协商”。双方接受了这个说法,以后,大家就都叫“政治协商会议”了。

1949年,王世杰随蒋介石往台湾。1950年3月20日,他被任命为“总统府秘书长”。据说行政院长一职先是考虑的他,他不愿接,才选了陈诚,可见蒋介石倚畀之重。1953年,因触怒蒋而被免职。11月18日,蒋介石突然下令:“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蒙混舞弊,不尽职守,着即免职”。事情的原委是:

国民政府的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1949年在香港起义后,为逃避两航在海外的资产落到共党手中,由陈纳德在美国成立了一个“民用航空公司”,国民党将两航的股权出卖给这家公司,但此前两航股权中有价值约125万美元的一部分属于“泛美航空公司”,为购回这些股权,须先从中国航空公司在美国的存款划出相应部分由民用航空公司给付,这笔款子已经移交给了民用航空公司,但在美国被冻结了,“泛美航空公司”并未拿到,台湾当局只得又再拿钱出来给“泛美航空”,条件是待原来冻结在美国的钱解冻后,民用航空公司即将之归还给台当局。等于是台当局为赎回“泛美航空”的同一笔股份出了两次钱。可是民用航空公司从美国银行取得这笔款子后,却并未及时归还。蒋介石在责询行政院相关部门未尽其职责,着手调查时,却发现此事的责任在总统府,是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拟了一个推迟催促民用航空公司归还这笔款子的签呈,由蒋介石亲自批准同意了。

事情到这一步,蒋介石责怪是王世杰没有将事情讲清楚,否则他是绝对不会批准的。蒋发现王世杰的建议是根据一位姓端木的人的请求做的,蒋怀疑王世杰通过端木与民用航空公司有什么幕后交易,于是以上述措辞严厉的8个字免除了王世杰的职务。

以王世杰在国民党内的历史与贡献,尤其是退台前后在蒋介石身边的地位,就算这125万未收回王世杰有责任,蒋介石值得这样大动干戈吗?台湾高层当时即有人议论,此事“前因很多,此次发作之事件恐系表面。”陈诚、吴铁城出面为王说情,蒋或在日记中骂陈诚,或对吴铁城发火。其症结何在呢?

王世杰真正被免的原因,是背后谈话不慎,被情治单位的人员监听并上报,蒋一怒之下将其免职。吴国桢说:“总统府前秘书长王世杰于去年12月间,突被免职。……台湾来人告桢谓王之免职,实因其谈话不慎,为特务所密设之录音机录出,报告钧座,是以有此结果。特务之在各处,甚至私人住所,密设录音机器,桢固知之。但王案之是否如此,桢不敢必。惟在钧座未宣布王案真情以前,桢不能不认为此种说法,有其相当根据。”如果说,位高如王世杰者,还会受到监听,此时二蒋的手段,实在了得,只是不知蒋经国有没有用这种手段,对付陈诚、彭孟缉等人。

1949年11月20日,王世杰与胡适、雷震、杭立武等自由派知识分子创办《自由中国》杂志。1956年10月31日,蒋介石七十大寿,《自由中国》杂志又推出“祝寿专号”,刊发胡适、雷震、徐复观、毛子水、王世杰、陶百川等学者的文章,为“自由派人士向蒋介石建言之总计,言人所不敢言者”。专号大为畅销,加印13版,引来党、团、军刊物集体围攻。 

王世杰一度重操旧业,在一所美国人办的教会大学当了几年教授。1959年,他被任命为“行政院政务委员”。1962年胡适去世后,他继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70年4月,辞去中央研究院院长,改任总统府资政。1981年4月21日,王世杰在台北市病逝。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其一生所收藏的所有字画书籍赠与武汉大学,终年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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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8-11 18: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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