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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陪葬看东方社会的病毒性

从陪葬看东方社会的病毒性

诗人叶文福说: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荒唐的国家!中华历史不过是“野心包围着野心、铁蹄驱逐着铁蹄”的历史,中国人在马蹄和拳头下苟延残喘,留下了声声沉重的叹息和堆堆白骨。很少能看见闪烁着人性的光彩。

一,弱肉强食的陪葬文化

在红山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址中都发现过人牲迹象。《墨子》、《列子》、《汉书》、《后汉书》都记载过南蛮或羌胡有杀死头生子的习俗。吕思勉认为,这种风俗与人牲是同一性质的献祭行为。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和以色列人都有过以头生子女作祭品的习俗,就好象农人拿初次收获的粮食、猎人拿首次捕获的猎物献祭一般稀松平常。南蛮、羌胡祭祀之后还要把献祭过的食物吃掉,所以,那些小孩被杀了以后,还被吃掉了,据说这可以保佑家庭获得丰收、人丁兴旺并且保持父系血统纯正。左传提到的宋襄公让邾文公杀死鄫子来祭祀次雎之社,这个琅玡临沂县东界的“次雎有大丛社,民谓之食人社”。

据十六世纪西班牙人的记载,中美洲阿兹特克人(据说为殷商后裔)也有规模巨大的活人祭祀习俗。在一次祭祀中,就杀了8万人,还专门建了两个金字塔祭天,每天都要贡上8颗(每个金字塔东南西北各一颗)新鲜的人心,都是由祭司(巫师)在塔顶上现场操作,取完之后就把尸体往下一推,必须一直滚到塔底。
   
商人与美洲的原始人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玛雅人不过挖心挂头,而商人的人祭有几十种,杀人方法花样百出:有击杀、砍头(伐)、烧死(燎)、投水、剖身体为两半(卯)、放血、裂腹刳肠,剁成肉酱等;其中又以剖开身体和取出内脏最残忍,硬生生将一个活人开肠破肚,其血腥场面令人发指。更令人作呕的是,活人祭祀的对象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他们大多找纯洁的婴童和处女下手。1976年在安阳武官村北地殷王陵墓区东侧发现了一个祭祀场,清理了191个祭祀坑,发现有1178具人体遗骸,其中一部分是男性青壮年,都被砍去头颅;未被砍去头颅的多为成年女性和少年儿童,年龄最小的仅有6岁。商代的贵族统治者冷血无情到连孩童妇女都不放过,真叫人毛骨悚然。殷商贵族认为,新生命的诞生是以死亡为基础的,人类若得以繁衍生息就必须有人死亡,所以必须用活人去祭祀死人。

人殉人祭在商代早中期就很普遍,盘庚迁殷后进入鼎盛时期。“人殉”是用熟人为贵族殉葬。据说,大舜的妃子娥皇、女英被大禹逼杀以殉葬舜帝。用人殉葬是贵族幻想在死后仍能继续保持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因而把大批的男女侍从、护卫、御者还有妻妾和亲信,一同葬入坟墓。在下土入葬的时候,还要进行大规模人祭,成群的奴隶被砍杀或被活埋,成坑成排地遍布在墓道内外。据已有的甲骨文资料,最多的一次有2656人。“人祭”是在祭祀祖先和鬼神时,用奴隶作祭品。殷商的宫殿、宗庙建筑,也是使用人祭的重要场所。从奠基、置础到安门、落成,都要举行隆重的人祭仪式,连同牲畜、车辆,一齐埋在宫殿宗庙台基的内外。1934~1935年,在1400号王陵附近曾发现一片殷王室的公共祭祀场所,人牲坑中分别埋放全躯人骨、无头肢体、无肢体的人头,总数近2千人。人祭最多的是小屯乙组第7号宫殿址,共用585人。在武丁在位的42年里,差不多每天杀0.6人用于祭祀。这些被杀的人的血肉当然是被吃掉了。

二,孔子维护弱肉强食的殉葬制度

周代继续流行人殉人祭制度。据《史记》、《左传》等史籍记载,周武王伐纣,鲁季平子伐莒,郑文公伐鄫,楚公子弃疾灭蔡,都用人祭。秦武公、秦穆公、齐桓公、宋文公、晋景公、楚灵王、邾庄公等诸侯死后,都用人殉,少则数人、数十人,多至177人。

周幽王墓里生殉了100多个女人。西汉时有个广川王,常聚集无赖少年到处游猎盗墓。一次,他们在盗掘一座古墓时,“见百余尸,纵横相忱籍”,该墓覆盖着一丈多厚石垩,一尺多深云母,挖开时尸体保存完好,“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墓中“唯一男子,余皆女子”。原来这是西周末代君主周幽王的坟墓,这一百多女子全是为周幽王生殉的妃妾。

《史记·晋世家》记载:“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晋幽公(?—前416年)是在出宫与女人鬼混而被盗贼宰掉的。幽公属于非正常死亡,但他的陵墓中仍有100位多殉葬者,其他正常死亡的国君,陵墓中的殉葬者数量更多。“幽王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拨除丈余深。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踪横相枕借。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晋幽王之墓中有一百多具尸体,只有一个男子即晋幽王的尸体,其余皆为女子尸体,其中有坐着的、有卧着的、也有像是站着的,其衣服与形态肤色与活人无异,可谓是骇人听闻,令人毛骨悚然。从中看出,以活人殉葬的制度从殷商时期至春秋战国时期从未停止过,逐渐地形成了传统,使多少人丧失了性命。

2007年在江西省靖安发现了一座2500年前的东周古墓,墓主是徐王章禹;当47个棺椁被打开后,专家怒称:惨绝人寰!原来,共有46名织女一丝不挂,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毒死,这些女性在15到25岁之间,是吃了有毒的香瓜子而死的。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66人。”秦穆公以177人陪葬自己,而秦景公用186人陪葬自己。秦国宣太后也曾经想让小鲜肉魏丑夫给自己殉葬。后来大臣拿先王做挡箭牌,你给先王戴绿帽也就算了,居然死后还想带着小情人双宿双飞,先王看见了不气得诈尸才怪呢,老太太这才打消念头。《礼记·檀弓》记载:齐大夫陈子车死在卫国,他老婆和管家商定用人殉葬。子车的弟弟陈子亢来了,他们便对陈子亢说:“子车先生是生病而死的,病人到阴间无人伺侯,我们打算以人殉葬。”陈子亢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合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与管家大惊失色,再也不提以人殉葬的事。

《墨子》:“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呼吁节葬;他们自己就以180人陪钜子殉死。原来,吴起是一个无人性的人,曾经诛邻止谤、杀妻求将,老娘死了也不回家。他在楚国变法把楚国贵族往死里整。楚悼王一死,楚国贵族就要杀他。吴起躲藏在楚悼王停尸处,为了杀死他,贵族们竟然连先王遗体都顾不上了,嗖嗖嗖一阵乱箭,射死了吴起,楚悼王尸体也成了刺猬。后来悼王之子楚肃王秋后算账,收拾那帮以下犯上的贵族,里面就有阳城君。墨家钜子孟胜是阳城君好友,阳城君逃跑前委托孟胜守护封地,孟胜答应了。楚肃王追杀阳城君,自然要收回封地,180名守城的墨家弟子怎么扛得住?有位弟子建议逃走,但孟胜觉得,墨家钜子必须兑现承诺,所以宁死不退。他先派三人送口信,安排好钜子传位的大事,然后从容赴死。跟随孟胜的180名墨家弟子,全部从死。包括送完口信的那三名弟子,田襄子以继任钜子的身份命令他们留在宋国,他们置若罔闻,返回楚国陪孟胜一起死了。

《越绝书》和《吴越春秋》都记载过,吴王阖闾因为心爱的女儿去世,给她准备了人殉,杀生以送死。原来,吴王女儿胜玉公主用短剑自杀了,吴王决定为胜玉公主办一个隆重的葬礼。陪葬品中有:金银珠宝,珍奇古玩,绫罗绸缎……都是老百姓从没有见过的,大家都来看稀奇。不仅如此,吴王阖闾还用白鹤之舞为女儿送葬。百姓们被精美的舞蹈吸引着进入了墓室。就在这时,阖闾下令关闭了墓室的石门。看热闹的百姓们,就活活地憋死在了墓中。

《孟子.梁惠王上》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解释说:孔子骂第一个用陶俑代替真人殉葬的人会断子绝孙,是因为孔子不仅反对用活人殉葬,而且连做成人的样子的陶俑都不允许,更何况活人呢?孟子的解释是错的。

如果孔子之前没活人殉葬,只是因为有人发明了陶俑葬才导致用活人殉葬,那么,孔子骂“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是有道理的。可是,孔子之前,活人陪葬很流行。考古发现:曾侯乙死后埋葬的东西达一万九千多件,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曾侯乙墓里有23个女人殉葬,年龄最小13岁,最大的27岁,这些女子就是平日为曾侯乙演奏编钟的乐工。湖北博物馆讲解员说:当时有人发明了陶俑,只因孔子反对以陶俑代替活人殉葬,所以,曾侯乙才照旧搞活人殉葬。因为,周礼中规定了活人殉葬,以陶俑代之,就等于欺骗死人,造成诸侯在地下没人伺候。而且活人殉葬的礼仪越隆重,祭祀主持人——儒的生意就越好。这也是孔子反对把三年之丧改为一年之丧的原因,如今的中医不改古制也是以古人崇拜为卖点的。可见,华夏民族是一个崇拜古人不改古制的“僵尸”民族。孔子维护弱肉强食的周礼是一贯的,比如他感叹“觚哉觚哉,觚不觚”,如果酒具觚换了一种形状,它还能叫觚吗?由此可以推出:如果殉葬换成了土俑,它还能叫殉葬吗?

儒粉说,孔子是仁者爱人,怎会支持活人殉葬?其实,仁者爱人是忽悠人的口号。孔子在齐鲁两国国王会见的时候,就砍了跳民间舞的舞者的手脚;他还以言论罪杀了少正卯;而且孔子是殷商的后代,殷商人就是搞活人殉葬的吃人民族。

2011年1月中央电视台报道:龙王鱼在鱼缸的上面,并占有鱼缸“1/3”的容积。“1/3”表达了原始生命病毒的掠夺性本能。看看中国各朝各代,将国家收入的1/3用来建设帝陵,这也是病毒的掠夺性在人类社会的残存。秦始皇以72万人建骊山陵,最多时达80万人,这样的人数已是埃及金字塔用人数的8倍,可谓是世界之最。秦始皇陵历时39年,耗费国家税赋1/3。由于孔子及其门徒众多,孔子生前及死后在推行活人殉葬上是很有成效的。虽然秦始皇主张用陶俑代替活人殉葬;但在秦始皇死后,胡亥让秦始皇的20多个子女、1万多宫女殉葬,操作葬礼的20多万役卒全部被闷杀在陵墓里了(另一说法,80多万人全被闷杀)。

西晋时期,朝廷挖掘开西汉霸陵等墓,获大量的金银财宝;晋人说:汉文帝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赋三分:一贡宗庙,一充陵墓,一供宾客。据说,李治陪葬品的价值占大唐一年税赋的1/3。武则天死后,又有同样多的金银珠宝被她带进了乾陵。中国的皇帝将近500位,他们掠夺走了多少人间珍宝和民脂民膏?

西方无巨大的坟墓。古希腊迈锡尼人的墓葬通常采取一个大家族几代公用一个墓葬圈和墓室。整个欧洲就没有什么大陵墓(俄罗斯列宁墓除外)。这就说明他们比较具有人性,不肯浪费人财物,更不敢搞什么殷商王式的人殉!他们享有的是教堂文明,人死后或葬在教堂中或葬在公墓中,每个人都占据同样大小的墓地和同样大小质料的墓碑,小到乞丐大到总统,墓葬的规模都是一样的。他们的坟墓的排列次序是按ABCD的顺序区分的,查找起来很方便。美国还立法,每一个人占有墓地的面积应该是均等的,因为,无论谁,站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有一些人为国家为人民建功立业,那么,就塑一座铜像,耸立在城市。

反观中国,“八宝山革命公墓”分14个等级,好多老干部临到要死的时候,千方百计都要争取到“八宝山”;有些家属还要闹“我们该享受哪一级待遇”,讣告里死主消息下面还要加个括号“相当于副厅级待遇”!只有一个等级森严的劣等民族才去搞这些等级森严的乱事。

八宝山公墓坐落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东部的八宝山南麓。1970年规定,进入八宝山的领导干部须是县团级以上。但后来随着墓地面积的日益紧张和人数增多,1992年4月,经中组部批准,干部标准提升为厅局级和部队师级。党干去世后的丧事安排,级别越高,丧事的规格就越高。譬如,墓穴用地,根据干部级别,划分为三级:1)安葬县级(后为厅)以上干部及革命军人团级(后为师)以上干部。墓穴地长12尺,宽6尺或宽12尺。2)安葬副部级以上干部及革命军人军级以上干部。墓穴地长18尺、宽18尺或长24尺、宽24尺。3)安葬对革命有特殊功绩的,其墓穴地大小另行规定。

三,弱肉强食的殉葬文化一直延续到今天

汉朝时,人殉在表面上被禁止了。《汉书》记载,赵缪王刘元病重时逼迫16名奴婢为他殉葬,汉宣帝知道后,对刘元一家的处罚是撤销封国。那时,地处岭南的南越国还是有人殉的习惯,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和二号墓都发现了人殉坑,广州象岗山发掘的南越文王赵眜墓,也有十多个人殉。

《史记.匈奴列传》也提到过,匈奴单于死后,“近幸臣妾从死,多至数千百人。”但考古发掘的匈奴墓葬中没有发现人殉的痕迹。《魏书》记载,北魏将领和跋与叔孙建死后,两人的妻子从殉;部分北朝墓葬中也发现过妇女儿童作为人殉的遗骨。

吐蕃既有人牲也有人殉制度。赞普死后,“其臣与君自为友,号曰‘共命人’,其数不过五人,君死之日,共命人皆日夜纵酒,葬日龄脚下针,血尽乃死,便以殉葬。”青海夏日哈、香加等地发掘的吐蕃墓葬群中都有人殉现象。藏传佛教密宗的法器竟然是以人做材料,比如人骨珠、人骨笛、人骨碗、人骨佛、人皮唐卡、人皮鼓等等(佛教皇帝高洋以妃子的腿骨做琵琶)。这说明佛教的“众生平等”是何等地践踏人的尊严,把人当工具!有人说,这些人骨人皮是源于死人。但某些法器对于人骨主人的性别、年龄都有要求,比如嘎巴拉鼓需要16岁童男12岁童女的头盖骨制成,两面再蒙上人皮;人骨笛、人骨号最好要14岁少女的腿骨制成,驱魔才最有效。还有人皮唐卡的制法更是耸人听闻:人活着的时候就在身上纹好唐卡图案,到剥皮的时候,就在天灵盖上钻孔,然后在头皮上划几道口子,再从口子里灌水银,等到水银流遍皮肤与肌肉的空隙,人皮与身体就可以分离了。而且,这类法器的制作,一直到文革后才停止,因此留存于世的这些东西,市场价卖的还非常高。2006年甘肃还出了个骷髅头案子,天祝藏族自治县发现了121个人类颅骨,颅盖骨被锯掉。破案后发现,原来是一伙农民盗挖无主墓穴的头盖骨,准备贩售出去加工制作成人骨法器。

唐文宗时,山南西道节度使李绛及其下属被王景延、赵存约等均被叛军杀害。继任节度使温造围捕叛乱者后,“内一百首祭李绛,三十首祭王景延、赵存约等。”这些被斩首的叛乱者即是唐军复仇的对象,同时也是用来祭奠死去官员的人牲。1983年在陕西凤翔发掘的314座隋唐墓中,其中49座发现了共计121具人牲遗骸。这些人牲或被肢解,或被砍头,或者缺胳膊断腿,有的还带着镣铐,有的尸体扭成一团。 其中18个墓主人尸骨上留着铠甲残片。因此有人推测,在藩镇混战的唐代,这批被杀的人牲,很可能是战俘。要注意的是,这些战俘是做祭祀之用,而不是用来殉葬的,因为人殉是与墓主人关系密切的近侍、妻妾或奴婢,死后要陪伴、护卫或服侍墓主人,所谓事死如生。显然这些刀斧加身、肢体凌乱的战俘没法服侍人。

根据《名公书判清明集》、《宋史》、《宋会要辑稿》的记载,宋朝时,南方盛行杀人祭鬼的风俗,乡人平时诱拐外乡生人,将之杀死祭鬼,诱拐不得就用自家奴仆,连奴仆都没有的话甚至用自己亲生孩子替代,脔割烹炮,备极惨酷。由于杀人祭鬼风俗盛行,催生出了人口买卖的产业链,富家以钱募人求之,谓之采牲。有时候人贩子贩卖一个外乡人可得纯金五十两,富人杀死外乡人祭鬼也不会引起官府的注意。为了刹住这股歪风,朝廷除了下达禁令之外,还用保甲同坐的方法促使邻里互相揭发,发现有杀人祭鬼或采牲的,不分首从,并行凌迟处死,没收家产并罚家属为奴。就这么着,杀人祭鬼的事还是时有发生,元朝刑法中依然有处罚“采牲祭鬼”的内容,可见还有人继续干这勾当。直到1935年,粤汉铁路株韶段修筑期间,还有当地人指控“铁路工人杀人祭桥”。

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死后,皇后述律平就杀死百余名大臣做殉葬。宋高宗死后,宋孝宗下令宫女殉葬。金代女真贵族下葬风俗是不用棺椁但要殉葬,“死者埋之而无棺椁,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

蒙古军队在送成吉思汗灵柩下葬的路上,逢人就杀,以防泄密,总共杀了两千人,另外还用40名贵族女子殉葬。《马可·波罗游记》记载成吉思汗的孙子蒙兀死时殉葬了两万多人。蒙元的统治使中国野蛮化,元代大肆鼓励民间殉葬行为,《元史》多有记载:“顺德马奔妻胡闰奴、真定民妻周氏、冀宁民妻魏益红以夫死自猛殉葬,并旌其门。”“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

朱元璋开明代殉葬恶例。朱元璋死后殉葬的殡妃有46人。建文、永乐时对殉葬宫人家属抚恤从优。朱元璋次子秦王朱樉去世,皇帝命令秦王的两名王妃殉葬,首开明朝宫妃殉葬的先例。《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朱棣死后宫人殉葬的情形:先把人集中起来,吃顿饱饭,吃完了就赶紧上吊,自己不愿上吊的,没关系,有太监来帮你。“及帝之崩,宫人殉葬者30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给朱棣殉葬的还有些朝鲜来的宫人嫔妃,甚至有刚到北京的处女。一位颇得宠的朝鲜嫔妃韩氏,她是带着乳母金黑一起来的中国。韩氏临死,“顾谓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竞,旁有宦者去床”,话还没说完,太监就急不可耐地撤去韩氏踩脚的木小床。1435年明宣宗(朱瞻基)病死,以40多名妃嫔殉葬,这些妃嫔当中,有不少还为朱元璋生育过子女。 

明英宗下令废除殉葬后,殉葬之风就真的刹住了吗?没有。明宪宗时,辽王世子去世,辽王奏请让世子继妃冯氏和妾曹氏殉葬,被宪宗严厉驳回,这是涉及到世子正式有名份的妻妾,提前上报皇帝而未得逞的。宪宗成化年间,没有上报先斩后奏,且殉葬的是没有名分的宫人,就有以下几例:晋府宁化王去世,宫人高氏、崔氏殉葬,被追封夫人;河中王去世,宫人陈氏殉葬,被追封为夫人;宁河康僖王去世,宫人王氏、杨氏、张氏、段氏殉葬,赠夫人。明武宗正德年间,鲁府镇国将军阳钺去世,妾周氏殉葬;贞丘郡主的丈夫去世,郡主触壁死,旌其“贞烈”,立牌坊。明穆宗隆庆年间,周府汝宁王病殁,妾刘氏殉之。

明朝的嘉靖皇帝是藩王之子,他当上皇帝后,就追认自己的父亲为皇帝。大臣们不同意,于是在嘉靖四年,他让锦衣卫打了134个大臣的裸体屁股,打死了17人。想象一下一百多位大臣被同时打屁股,规模不可谓不大,斯文扫尊严不存的场面蔚为壮观。嘉靖当然胜了,其父兴献王被追封为睿宗献皇帝。他为自己的父母修建了豪华的明显陵,显陵竣工的时候,为了防止泄密,2000多民工都关在墓中闷死。崇祯皇帝自杀后,一些忠于明朝的地方官,往往把俘虏的农民军集体杀死,祭奠于崇祯灵位前。直到现代,在我国民间,也往往出现这种用仇人祭祀亡灵的报复行为。

满族也有人殉制,清史载努尔哈赤、顺治、康熙年间都有殉葬。努尔哈赤的爱妃孟古哲哲盛年而逝,四个婢女生殉;努尔哈赤死后,育有三子的大妃阿巴亥不容于新任领导皇太极,而被迫殉葬,情形类似于大禹处理娥皇女英。皇太极、多铎、多尔衮、豪格、济尔哈朗等皇室成员死后,都有仆从、姬妾、婢女殉葬的记录。其中郑亲王济尔哈朗死时,五个福晋殉葬,几乎是在世的妻妾尽殉。

满人入主中原以后,用法律的形式将殉葬扩展到全国上下。“二月壬戌,定丧祭例,妻殉夫者听,仍予旌表。汤若望回忆录里讲,董鄂妃死后,顺治下令处死三十名太监宫女给她殉葬,免得心爱的人儿到阴间没人服侍。顺治死后,与早逝的董鄂妃共同入宫的族妹董鄂氏是唯一为顺治殉葬的嫔妃,被康熙追封为皇考贞妃。据推测,为了避免孝庄太后因顺治痴情早逝而迁怒于董鄂氏整个家族,贞妃无奈之下牺牲自己保全家族。八旗殉葬之风,蔓延到满族各个阶层,以至于满人家里只要娶得起妾室的,男人死了以后,必有一妾生殉。

直到康熙12年朝廷明令禁止,才渐渐收敛。但是,清统治者“一而明令废除殉葬制,另一而又在实际行动上大力表彰妻妾‘自愿’殉死的举动。民间各地官府表扬妻妾殉夫,称她们为‘烈女’、‘节妇’,并修书、立牌坊。故终清之世,实际上人殉制并未彻底根除”。上行而下效,明、清两代节妇烈女的人数分别是之前所有朝代总和的近30倍和10倍。

新世纪以来,杀活人殉葬配阴婚竟然在陕西山西等地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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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7-15 07: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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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大师说的字里行间都是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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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一堆历史故事,真假不提;仅描述几个有利于自己论据的故事,有没有反例不提;甚至有可能是个例的故事,后面直接以偏概全,讲述自己的观点。
楼主这样的文章别用美文的标签, 这只是纯粹迎合自己观点的自慰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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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年轻女子同时集体死亡,背后隐藏着怎样可怕的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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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为何安家于“明代公主墓葬”?究其原因 不禁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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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至秦朝的殉葬制度——戴绮彤_历史与我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306b2f220101l56o.html

周幽王墓里生殉了100多个女人。西汉时有个广川王,常聚集无赖少年到处游猎盗墓。一次,他们在盗掘一座古墓时,“见百余尸,纵横相忱籍”,该墓覆盖着一丈多厚石垩,一尺多深云母,挖开时尸体保存完好,“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墓中“唯一男子,余皆女子”。原来这是西周末代君主周幽王的坟墓,这一百多女子全是为周幽王生殉的妃妾。

《史记·晋世家》记载:“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晋幽公(?—前416年)是在出宫与女人鬼混而被盗贼宰掉的。幽公属于非正常死亡,但他的陵墓中仍有100位多殉葬者,其他正常死亡的国君,陵墓中的殉葬者数量更多。“幽王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拨除丈余深。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踪横相枕借。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晋幽王之墓中有一百多具尸体,只有一个男子即晋幽王的尸体,其余皆为女子尸体,其中有坐着的、有卧着的、也有像是站着的,其衣服与形态肤色与活人无异,可谓是骇人听闻,令人毛骨悚然。从中看出,以活人殉葬的制度从殷商时期至春秋战国时期从未停止过,逐渐地形成了传统,使多少人丧失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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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无巨大的坟墓。古希腊迈锡尼人的墓葬通常采取一个大家族几代公用一个墓葬圈和墓室。整个欧洲就没有什么大陵墓(俄罗斯列宁墓除外)。这就说明他们比较具有人性,不肯浪费人财物,更不敢搞什么殷商王式的人殉!他们享有的是教堂文明,人死后或葬在教堂中或葬在公墓中,每个人都占据同样大小的墓地和同样大小质料的墓碑,小到乞丐大到总统,墓葬的规模都是一样的。他们的坟墓的排列次序是按ABCD的顺序区分的,查找起来很方便。美国还立法,每一个人占有墓地的面积应该是均等的,因为,无论谁,站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有一些人为国家为人民建功立业,那么,就塑一座铜像,耸立在城市。

反观中国,“八宝山革命公墓”分14个等级,好多老干部临到要死的时候,千方百计都要争取到“八宝山”;有些家属还要闹“我们该享受哪一级待遇”,讣告里死主消息下面还要加个括号“相当于副厅级待遇”!只有一个等级森严的劣等民族才去搞这些等级森严的乱事。

八宝山公墓坐落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东部的八宝山南麓。1970年规定,进入八宝山的领导干部须是县团级以上。但后来随着墓地面积的日益紧张和人数增多,1992年4月,经中组部批准,干部标准提升为厅局级和部队师级。党干去世后的丧事安排,级别越高,丧事的规格就越高。譬如,墓穴用地,根据干部级别,划分为三级:1)安葬县级(后为厅)以上干部及革命军人团级(后为师)以上干部。墓穴地长12尺,宽6尺或宽12尺。2)安葬副部级以上干部及革命军人军级以上干部。墓穴地长18尺、宽18尺或长24尺、宽24尺。3)安葬对革命有特殊功绩的,其墓穴地大小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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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语就是你的祖国,凡是学会了汉字也就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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