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孟子》一书的逻辑毛病

《孟子》一书的逻辑毛病

孟子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也就是说,对于统治者来说最“贵”的三大“宝”,首先是土地,其次是人民,即“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第三位的“政事”就是迫使野人“养”君子的统治手段。孟子的三“宝”中,土地比人民还重要,与义和团爱国贼们的“留岛不留人”有异曲同工之谬。

1.《孟子.告子上》第二章,显示了孟子类比不当。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告子说人的本性没有善恶之分,就像是流的很急的河水,口子开东边就流东边,开西边就流西边,无所谓善不善恶不恶。水本身无本性(水性杨花),东流或西流是由于外在的引导。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天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孟子反驳说,你说水不分东西,难道也不分上下吗?水总是往下流的,所以人本性都是善的。孟子以“水之就下”来导出“人性之善”是不合逻辑的,人趋于善端犹如水往下流一样,显然是类比不当。在地球表面,水往下流具有必然性;而地球表面的人趋于善端并不具有必然性。两者之间是性质不同的事物,怎能相提并论?人的行动有主动性,水的行动无主动性,全是地心引力和太阳热力迫使水汽循环的。“人无有不善”属于妄断,事实上,存在着恶人。

孟子看到水往上流是外力作用的结果,由此推定:“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即人做坏事也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这是推脱人的责任。人变坏,外物环境影响是重要原因,但不是绝对的。人自己作恶,并非环境使然,譬如前些年的云南的一个变态吃人者,杀人后就吃尸体,就不是社会环境迫使他这样子的。孟子说主要是外因使人变坏,是极端错误的。这和“晏子使楚”如出一辙,晏子说:是地理环境使橘树变枳树,是楚国的环境使人为盗,这就把人自身的责任推卸的干干净净了。老子鼓吹“上善若水”,号召人们“利万物而不争”,结果,人们学习的是“水性杨花”不负责任,甩锅推责。

2.《孟子·告子上》第三章故意混淆属性概念与实体概念的类型来打倒辩手。

告子说:“生之谓性”。与生俱来的就是天性。言下之意是,事物天生的性不会有什么的善恶,从而人性也不会有天生的善恶。

孟子说:“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即:天生具有的是本性,就像一切白色称作白一样吗?”告子说:“是的。”孟子借题发挥说:“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白羽毛的白,就像白雪的白;白雪的白就像白玉的白吗?”玉是被儒家赋予了君子之德的社会意义的。显然,孟子想说“白玉的白”不同于其他一般事物的白,它对人而言象征着品德的纯洁和高尚,它的价值和意义是高于其它一般的白的。同样的颜色也有等级制。

然而,告子并不认同这一点,仍然答“是的”。于是,便有了孟子进一步的反诘:“那么就是说狗的性就好比是牛的性,牛的性就好比是人的性喽?”当问到这里时,告子发现这一问题无法回答了。如回答“是”,则意味着自己把人等同于狗和牛,也就是相当于自己在说自己和狗或牛一样。如回答“不是”,那就是认同了孟子的观点“天性”也有等级制。

从孔子的“上智下愚”发展到韩愈的“性三品”说,就是这种等级思想深化。董仲舒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等。他认为:人是天的副本,人的身体和性情都来源于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他认为,人性的根源是阳,表现于外为仁,是善;情的根源是阴,表现于外为贪,是不善,而阴又指女人,因此凡是与女字相关多为贬义,如:奸,婪,妄。董仲舒认为;上等的“圣人之性”先天就是善的,不需教育;下等的“斗筲之性”,经过教育也难以转化为善的。这两种是少数,都不可以名性,只有“中民之性”可以名性。中民是大多数,需要灌输(洗脑)教育,所以董仲舒指出:“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以后,东汉王充也据禀气的多少把人性分为善、中、恶三种,王充认为性善是中人以上,性恶是中人以下;善恶混是中人之性。荀悦明确提出“性三品”的概念;韩愈明确提出“性情三品”说,把性与情分为上、中、下三品。他说:“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强调上品与下品之间不可移,同时认为“上者可教而下者可制”,通过后天的道德修养与“先王之教”,“上之性就学而愈明,下之性畏威而寡罪”。

众所周知:白羽、白雪、白玉都是属于物质,他们的白色来自于他们对光的反射;白色是光的特定波长的性状,可以把不不同物质的白色视为同一。既然白色是光的特定波长,白色就是一种物质;所以,“白色”属于实体概念。

而“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是指各种动物(人也是动物)的天性,显然,各种动物的天性既有相同一面,也有各自的特点。因此,不能把“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视为同一。

在这里,“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都是属性概念,而前述的“白色”属于实体概念,这两类概念是不同的类型。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搞原始思维的乱比推理。孟子却将不同物体的白色“相等性”移植到不同动物的“天性”上,由各种动物的“天性”不“相等性”,从而否定“天性”无善恶说,进而提出“人性本善”、“人人都可以尧舜”的谬论。

3. “民贵君轻”与“无君无父禽兽也”自相矛盾。

孔子鼓吹“天尊地卑”——帝王为天,臣民为地。儒家的《礼记.天官书》竟然把“人民、牛马、奴仆”放在一起,意思是“人民”与“牛马、奴仆”一样可自由买卖,与“人畜”相当。孟子却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呢!可是,有哪一条有约束力的措施能保证“民为贵”?又有哪一条不能逾越的规矩使“君为轻”?要是皇帝“嫔妃成百、车马千乘、金银万贯、赋税无数”为轻,那如何是“重”呢?孟子之言,不过是哄老百姓高兴而已,比老子的“刍狗”好听些罢了。

儒学有个“公理”,就是把帝王类比为“天子”,代表天意,由此类比论证其代表天意来统治臣民的正当性并拥有至高无上的特权,这当然是违反逻辑的。《礼记.坊记》记载,“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孔子把天下看成是家的扩大,以“家无二主”作为君主专制的理由。既然“家无二主”,自然是“民无二王”而“定于1朕”了。所以,在回答梁惠王“天下恶乎定”时,孟子说“定于1”。

孟子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孟子·滕文公上》)。风草之喻出自《尚书君陈篇》,是周成王对大臣君陈的训示,他说:“尔惟风,下民惟草。”荀子说:“君者,民之源也。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荀子·君道》)。唐太宗说:“君,源也;臣,流也。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资治通鉴》)。臣民如水,皇帝就是水的源头。源头对水流的清浊具有决定性影响。所以,孟子说:“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娄上》)。孟子认为:国君仁,没有人不仁;国君义,没有人不义;国君正,没有人不正。一旦国君品行端正,国家就安定了。孟子这些说法,在逻辑上不成立的,是一种伪充分条件。孟子夸大了国君的重要性,因此,他说:“无君无父,禽兽也”。这样一来,就有相互矛盾的命题:“民为贵,君为轻”和“无君无父,禽兽也”;二者必有一假,不能同真,否则就违反了逻辑的不矛盾律。

孟子常鼓吹官员“为民父母”。按照孝道的说法,父是天,子女是地,没有天哪有地?所以,“父母比子女重要”。由“父母比子女重要”,通过关系判断的附性法推理:父母官比子民重要即官比民重要,由“官比民重要”就可得出:君(最大的官)更比民重要。“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风怎么吹,草就怎么摇。“为他人做嫁衣裳”的草民何贵之有?可见,“民贵君轻”是彻底的假命题。从孟子的所有言行来看,“无君无父禽兽也”是真,“民贵君轻”是假。董仲舒领会了儒家的精髓,他在《春秋繁露.为人者天》中说:“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可见,君主是民之灵魂。任何人企图与君主平起平坐都是大逆不道的“无君”之徒,都是禽兽。此外,孟子有关“君之视臣如X,则臣视君如Y”的著名排比,被今天的儒粉赞赏为“君臣平等”,就算这是平视君王,与仰视君王相比,当然就是轻视君主了,就有“无君”之禽兽的嫌疑。实际上:“手足与腹心”、“犬马与国人”、“土芥与寇雠”之间没有平等的价值,其“差等”格局是显而易见的:君主把臣民当了“犬马”,臣民还把君视为“国人”,这是“兽、人之别”,何平等之有?

孟子曾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也就是说,对于统治者来说最“贵”的三大“宝”,首先是土地,其次是人民,即“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第三位的“政事”就是迫使野人“养”君子的统治手段。孟子的三“宝”中,土地比人民还重要,与爱国贼们的“留岛不留人”有异曲同工之谬。可见,“民贵”完全是忽悠人的假命题。

其实,孟子没有丝毫民主精神。孟子认为贫者就该“辞尊居卑,辞富居贫”“位卑言高,罪也”《孟子.万章上》。凡是关心政治关心国家大事的的平民都是犯罪分子!决不容许在贫富问题上破坏等级制度,他认为:“体有贵贱、有大小,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他把劳心、劳力的社会分工变成了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弱肉强食的阶级关系,民是劳心者们剥削压榨的对象。

4.“不杀无辜”与“窃负而逃”自相矛盾。

孟子说“仁者无敌”;还说:“行一不义,杀一无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也就是说,仁义的君王是“得民心者得天下”,根本用不着杀人,是天下人都归顺了他。因此,史书上说周武王攻打纣王“血流漂杵”,被孟子视为胡说八道。同时,孟子又让舜“窃负而逃”,把杀了无辜者的父亲藏到天涯海角。这和他的“不杀无辜”的仁政自相矛盾起来。从孟子的总体言行来看,“不杀无辜”的仁政又是忽悠老百姓的骗术。

“窃负而逃”故事是这样的:孟子的学生桃应问孟子:“如果天子舜的父亲瞽叟杀了人,被法院抓了,舜会怎么做?”孟子答:“舜视天下如破鞋,管它干啥!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窃,就是偷;负,就是背,“窃负而逃”就是从监狱把犯人偷偷地背出来。这就需要:舜利用职权提审犯人,在半路上同罪犯父亲跑了;或者醉倒看守,乘乱放走罪犯!这样的做法,就是把“亲亲为大”的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私情强奸了正义,这是儒家的“人治”死穴。特权人物以孔圣人的“亲亲相隐”为借口,逃避法律的制裁,倒霉是老百姓!在水浒传里,“窃负而逃”变成了“劫负而逃”,就是李逵等人暴力打劫法场,砍倒无数看客,比如从牢中把宋江、卢俊义抢劫出来!这就是孟子的“窃负而逃”发展出来的“好事”!这和他的“不杀无辜”的仁政高调是南辕北辙的。

请扫二维码予以点赞


[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6-24 22:03 编辑 ]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