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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茲騙局(Ponzi scheme),在華人社會又稱為「非法集資」、「非法吸金」,在台灣的俗稱叫作「老鼠會」,是層壓式推銷方式的一種。參與者要先付一筆錢作為入會代價,而所賺的錢是來自其他新加入的參加者,而非公司本身透過業務所賺的錢。投資者通過吸引新的投資者加入付錢,以支付上線投資者,通常在短時間內獲得回報。但隨着更多人加入,資金流入不足,騙局泡沫爆破時,最下線的投資者便蒙受金錢損失。
「龐茲騙局」稱謂源自美國一名意大利移民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他於1919年開始策劃一個陰謀,成立一空殼公司騙人向這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衝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