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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被杀真相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被杀真相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
1996年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在自己家中被人杀害。2月3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会上介绍说,罪犯是一位名叫张金龙的武警战士,1994年 12月入伍,1995年3月开始到李沛瑶住所值勤。张金龙入伍前就有多次偷盗行为,2月2日四时许,他利用值勤之机,潜入李家行窃,将李沛瑶惊醒,遭到李沛瑶严厉申斥和教育。张见事已败露,速从李家厨房拿出两把菜刀行凶。李沛瑶与之英勇搏斗,并夺过菜刀自卫,但终被杀害。白景富特别指出:“这是一起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
事过多年,人民政协报又发表《李沛瑶遇害以后》,重谈旧调。我跟李沛瑶相熟,忘不掉他那张生动的笑脸,但案发后我却发现这起案件迷雾重重:
一、张金龙既然负责李沛瑶住所的保卫工作,何时不能监守自盗,何必等李沛瑶在家时才下手?
二、既然将李惊醒,迅速出逃就是了,为何还要面对“李沛瑶严厉申斥和教育”?以副委员长的能力和口才,为何安抚不了一个小战士?
三、张金龙20来岁,被选来给副委员长看家护院,自然身手不凡,他若想杀害一个63岁的老头子,不过举手之劳,何必再去厨房拿两把菜刀?
四、要杀人,一把菜刀足矣,何苦拿来两把?让李沛瑶表演“空手夺刀”吗?
五、两个人的力量对比相去云泥,李沛瑶居然从张手里夺过一把菜刀,除非他是武林高手;但我知道他会跳舞,从未听说他会武术。
六、既然是“谋财害命”,致人死命可矣,何必把对方捅成马蜂窝(多少刀已经记不清了,依稀记得是20几刀)?没有深仇大恨,可能吗?
七、既然杀人的目的是掩盖自己,张金龙何必又投案自首?
八、既然是谋财害命,部长大人何必特别强调"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种种疑问表明,要么张金龙有精神障碍,要么整个案件的情节全是编造。但从张金龙被迅速处决来看,他精神正常。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
过了没多久,我果然获得了被掩盖的真相。原来李沛瑶夫妻感情失和,长期分居,张金龙见他一个人很可怜,就把自己的妹妹从农村叫来给他做保姆。没想到李沛瑶强奸了她,致其怀孕后又将其赶走。面对耻辱,张金龙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咽,含垢忍辱,继续为委员长看家护院,见了委员长照样笑脸迎送,打躬作揖;二是铤而走险,以暴易暴,以鲜血浇灭胸中怒火。可惜性格暴烈的张金龙选择了后者。也许他看《水浒》之类的旧小说太多,太羡慕那些杀人不眨眼的英雄好汉了吧?道德家会谴责说,张金龙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其实,这是连道德家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话。因为谁都知道,我们的法律虽然汗牛充栋,却不过是权贵的妾妇,柔媚无骨,委琐下流。受命去惩办弱者时,它雷霆万钧,无坚不摧;需要保护弱者时,它往往装聋作哑,推而不动,乃至隐迹遁形。这些年来蒙冤受屈者数不胜数,小到普通百姓,大到国家主席;少则十年八年,多则几十年不得昭雪。一位小战士和一位农村小姑娘企图以法律来对抗副委员长,无异于孤豚咋虎,胜负不卜而知。
可悲可叹的是,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虽然50年前就被宣布为国家的主人,但在权贵眼里,他们始终是路边的狗尾巴草,猪可以吃,羊可以啃,牛可以踩,狗可以尿;他们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奸污女秘书、机要员、女护士的恶习已久,奸污小保姆更是小菜一碟。农民一夜醒来,发现自己的土地已经被贪官们低价卖掉,只好到城市流浪;城市居民正在梦中,推土机已经来到自己门前。对于这些,因为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人们只能默默地忍受;最激烈的反抗,也不过是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点燃。张金龙奋然一击,仅如流星一闪,随即便消失在茫茫太空。时光照样流驶,街市依旧太平。
8年来,每当回忆起这件案子,我都感到不由自主的愤怒:为什么在这个“太平世界”里,大人物的面子比小人物的尊严更重要?大人物人面兽心,因惹火烧身而死后,还要把他的“兽心”挖空心思掩盖起来,并精心为他整修出一张正人君子的面孔;小人物受尽屈辱,死后还要在他的身上泼满污水。张金龙为报仇雪耻而行凶,主动以自己年轻的生命来偿债,当局居然忍心污蔑他是小偷;李沛瑶因奸被杀,官府竟为他编造出一个与盗窃犯英勇搏斗而牺牲的故事。最可怜的是张金龙的父母,女儿被糟蹋,儿子被枪毙,还要为儿子背上盗窃犯、杀人犯双重罪名,从此只能在含垢忍辱中消磨残年,不只何时才是尽头;奇怪的是,8年之后仍有人往他们滴血的伤口上撒盐。
李沛瑶被杀真相,在全国总工会机关尽人皆知,《李沛瑶遇害以后》的作者难道就不知道? 
  
李沛瑶在毕节试验区
(原题:大人物的面子与小人物的尊严——评《李沛瑶遇害以后》)
作者吴欢为吴祖光、新凤霞之子。
责任编辑:王笃若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10-2-18 23: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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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们不求真相,只求能好好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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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的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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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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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好东东啊
我们可以不同意彼此的观点,但我们必须尊重及捍卫彼此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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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摇JJ还能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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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雀舌 的帖子

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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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cpu2ddr 的帖子

也不对,一个战士的妹子怎么能随便就给一个人大副委员长当保姆?部队不允许,人大管理机构也不会允许。这篇文章也是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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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李沛瑶在毕节试验区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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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报道的案件,确实如白景富所讲述的那样……

引用:
1996年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在自己家中被人杀害。2月3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会上介绍说,罪犯是一位名叫张金龙的武警战士,1994年 12月入伍,1995年3月开始到李沛瑶住所值勤。张金龙入伍前就有多次偷盗行为,2月2日四时许,他利用值勤之机,潜入李家行窃,将李沛瑶惊醒,遭到李沛瑶严厉申斥和教育。张见事已败露,速从李家厨房拿出两把菜刀行凶。李沛瑶与之英勇搏斗,并夺过菜刀自卫,但终被杀害。白景富特别指出:“这是一起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


 


当年我看了这个报道,就觉得实在太不可思议,就好像贵州“俯卧撑”杀人一样扯淡


 


你能想像,“涛哥”的警卫(也就是传说中的中南海保镖)去偷“涛哥家”的“压岁钱”吗?


 


补充一个网上搜索到的官方报道吧


http://www.guizhoutoday.com/Party/200902/7143.html









1996年2月2日 李沛瑶不幸遇害





2009-2-2 作者:佚名 来源:搜狐 缩小字体 放大字体









1996年2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沛瑶被其警卫杀害,终年63岁。这一事件引起人们对社会治安问题及安全感的极大关注。


…… ……


2月2日凌晨,当罪犯进入居所行窃时,他进行了严厉斥责和教育,当罪犯持刀行凶时,他虽年过花甲,仍与凶残的罪犯进行英勇搏斗,不幸牺牲。他的英勇精神和浩然正气,永留人间!


…… ……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0-2-19 13:21 编辑 ]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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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啊。真相!我的硕士导师师出李沛瑶小儿子李沛文,但是他从来不提及他的师门(也许他知道些真相)。据我所知,我导师确实的大师人物,不喜欢当领导,一门心思搞科研。拿了我校建校百年历史的第一大奖。我导师的师姐会和我们提及李家,还偶偶埋怨我导师从来不去搭理李家,没有给学校、学院和专业研究室争取课题。

[ 本帖最后由 jacquse 于 2010-2-19 12:41 编辑 ]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万法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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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跟哥谈真相,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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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战士能给人大委员长当保卫,在家人及家乡来说已是很大的荣耀了,他不可能去偷主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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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有印象,依稀也记得不相信,现在终于有些许有逻辑的真相了。
http://gi0006.photobucket.com/groups/0006/LD04RX5GAW/goodfee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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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叫真相?俺也说个当年流传的真相哈。据说是保镖上了李副委员长的床,被捉奸在床,于是暴起杀人!哈哈哈,别这个靠谱多了!别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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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的怎么和楼上想的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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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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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个,便是哪个,反正是有真正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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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早已不是愚不可及

其实这样的真相早已在民间传播,当年就有所耳闻    “实事求是”也就是事实是个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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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厉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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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uijunqing 于 2010-2-23 16:51 发表
呵呵!正好和当年处理这事的有点接触。简单说点吧。
那个战士在地方的确是个混混,所以事后处理了武装的头头(怎么处理的忘了,时间太长了),从那个战士往上的干部都是一撸到底。
那个兵当晚是想进去偷东西,因为 ...
民主黨派主席不是共產黨員?你嚇唬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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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是民主人士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万法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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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名党元老李济深的大儿子。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万法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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