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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鹏:杭州警方发明了证人和证据

李承鹏:杭州警方发明了证人和证据

 


 


7日下午,经调看即时监控视频和询问三个现场目击证人,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在新闻发布会上严肃地指出:保时捷死者被撞时并未走斑马线,而是在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就此,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惩民进一步强调:魏志刚酒后对道路行人观察不够,措施不及,应负主要责任,但死者马芳芳因为并未走斑马线,所以也是要负次要责任的。与此同时,杭州本地媒体开动超过七十码的马力加大宣传,证明马芳芳是没有走在刚刚由市长手拉手领着孩子们示范而过的爱心斑马线上的,应负次要责任。


 由此,我们明白了,马芳芳其实是死有应得的。 我还对“包死劫”有以下感动: 一、视频显示,撞人后的保时捷车尾离斑马线最多只有三米远,如果加上这款保时捷四米九左右的车长,也就是说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也就七米九左右,好的啦看在天堂的面子上,算它八米,可警方宣布马芳芳是在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被撞上的。太君你的明白,离斑马线十米左右的马芳芳被离斑马线八米的保时捷车头撞上了,中间空了两米,所以这款保时捷是会传说中的隔空打穴,这已经突破已知物理学、力学、空气流力学原则,凌空内力直逼当年黄药师,我军应该紧急订购此款保时捷,在战场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二、必须订购的理由还有,按警方公布的魏志刚车速为74-83公里/小时,以保时捷官方公布的数据以这种速度即使急刹车也至少滑行十五到二十米,但魏志刚却丝毫未滑行就停下来,所以这款车可能又练过千斤坠,说停住就停住,内力则远超在雪山顶上激战的欧阳锋或洪七公。各位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定要相信这一点了,否则不足以说明,魏志刚是在斑马线外撞上马芳芳,而且马芳芳就是违章没有走斑马线了,吁请大家千万要按警方的思路来思考这个案情,否则将给我们的法官未来的庭审制造多少麻烦。


三、虽然由于该死的手机用户大量存在,致使大量网上图片显示马芳芳被撞飞出三十米后,拖鞋却违反力学基本原理反方向落在离斑马线很近的地方,所以未来我们也是可以解释,马芳芳也是有一些武功的,具体来历不详,估计曾练过凌波微步旁支武学。此点望杭州检察院督促杭州警方进一步侦察。


 四、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也不要猜测时速70多码的保时捷为什么能把人撞飞到三十米开外了,杭州警方侦察出保时捷时速为74-83码,超过该路段规定的60码约25-30%左右,这一点将对未来量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至于,位于浙江卫视十几层楼上的办公人员都能听到马达的轰鸣声,证明这款保时捷虽有绝世武功,可惜消声功能不良,在附近另一街角散步的老人们也听到了飙车声,这是因为他们因为生活美满、社会和谐,忽然返老还童,耳力精进,落根针都能听得见。国之幸事,社会之幸事。


五、至于视频里只显示了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而不是横穿斑马线,而视频恰恰少了事发当时29秒钟,以及画面里是“马芳芳”一个人行走,而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还有小姐妹……这个,这个我们不妨解释为她走出画面后又趁摄像头不注意再次转身回来了,用绿坝屏蔽了画面,我们顺势还可以还原当时的情景:该名女子患有轻度抑郁症,当天又未服食镇静剂,因和同伴发生争执后负气行走穿着拖鞋严重超速(据估计为70码),终于一头撞上了时速只有10码的保时捷,当场致使保时捷暴退两米,而车窗呈蛛网纹、气囊弹出、车漆刮伤,只是由于质量悬殊过大,马芳芳力有不逮不治身亡……


对于肇事死者,无辜司机主动拨打了他爸的电话,并向肇事死者家属表示将不会索赔保时捷的损伤了,显示出极强的爱心。钦此。


 看得出来,由于胡斌案做底出杭州警方已汲取大量经验,虽然精心编辑的视频画面没有事发当时的画面,没有事后的画面,也不能证实那个妹妹就是马芳芳,但他们果断地发明了三个现场目击者,更发明了死者未行走斑马线的有力证据,转告天下,此事永不翻案。 我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发明证人和发明证据的时代。 与此同时,狱中的胡斌两眼涟漪,手扶铁窗遥望莫干山路方向长叹:看来,三菱没有保时捷拉风,我爸确实也没有你爸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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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酒后驾车就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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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rollway 的帖子

关键看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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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hxdnzhf 于 2009-8-9 10:4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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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是要严重谴责的,无故流别人的血会有惩罚的!为我们行人的安全感到不安和无奈。
但我们分析问题应该客观公正。看以前的报导,保时捷是自南向北行驶,警方宣布马芳芳是在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被撞上的,说明保时捷撞人的位置在斑马线的南侧;引用LZ的话“视频显示,撞人后的保时捷车尾离斑马线最多只有三米远,如果加上这款保时捷四米九左右的车长,也就是说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也就七米九左右”,车头比车尾离斑马线远,说明此时保时捷已压过斑马线,停在斑马线的北侧。斑马线宽7米,那我们计算一下距离:离斑马线南侧10米+斑马线宽7米+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七米九,所以从撞人到停车的距离应该是24米以上,而不是LZ分析的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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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有理,有权有理,什么都没有的撞死活该!
TG一直在走向灭亡,中国一直在走向崩溃,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是今年就是明年,反正只要涉及到中国的,不是中国被打脸,就是中国完败,说了你就得听着,不听你就是5毛,就是P民,就是被洗脑,你要是敢反驳,民主了就杀你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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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了视频,反复看了几次,对李承鹏的观点有点不同意见。


第一,交警提供的视频只是用来证明马芳芳没有在街口走上斑马线。而且由于摄像机的角度问题,在交警提供的视频之中是不可能看到肇事车辆如何肇事的——因为肇事现场在视频的监看范围之外。视频只拍到人行横道路口和由北向南行驶的车道。也许有人把视频后期出现的一辆黑色SUV当做肇事车,但是并不是,因为那辆车减速停下后,又开走了,而且是自北向南行驶。


第二,肇事车辆是由南向北行驶,而马芳芳是在人行横道南侧10米被撞。被撞后,鞋子飞到人行横道上是正常的,因为人行横道就在马芳芳的北侧,与肇事车行驶方向相同,被撞后的惯性,很可能将马的拖鞋带到人行横道上。


第三,摄像机角度有限,只能面对人行横道的路口,是不可能拍到肇事现场的。只能通过车辆通行的速度来判断,是否有发生。而且拍摄的是道路西侧,只能看到由北至南行驶的车辆。另外一段视频调用的应该是广电局的内部监控录像,所以两段录像的时间不可能完全一致。录像画面的时间,是依据录像机的内部时钟调整的,和现实时间有一定的误差。


第四,马芳芳两次横穿马路,在新闻中,有报道她是在由东向西穿越马路时被撞倒。而交警提供的视频显示马芳芳是在马路西侧,说明在事故发生前,马已经穿过一次马路,之后又向西折回。


第五,噪声问题,很多飙车的人都喜欢拆掉汽车的消声器,那样车辆的排气声就很大,显得很酷,至于这辆保时捷是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PS:刚看了一下李承鹏博客里提供的视频,有现场勘查时的视频,车辆的停车位置确实是距离斑马线3米左右,但是不是在南侧,而是在北侧,结合目击者所说,将人车辆时将人撞出近30米远,那么李承鹏总结的第一,第二条全部都是站不住脚的。第一条关于撞人之间有两米的差距,那是一个混淆方向的说法,因为车辆是人行横道南侧从南向北把人撞出30米远,而李承鹏计算的是人行横道线北侧的距离。第二条,关于刹车,可以说明车辆从撞人到最后制动的距离大概是在20米左右。而不是像李承鹏说的那样是瞬间停车。



[ 本帖最后由 风吹雨打 于 2009-8-9 11:55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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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已经不是这些技术细节.而是这样的在城市中的酒后飚车的一再发生,现行的道路交通法根本缺少对人的生命的关怀和尊重,对交通肇事者缺乏法律威慑.而现行的一些操作方式又有太多的空子可钻.造成开车的人撞了人赔几个钱就了事.而现在的中国政府机构已经完全失去了公信力,他们怎么说在老百姓的心里都要打几个问号.现在的政府机制不变的情况下,这样的公共事件还会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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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被撞之后,死也要爬到人行道上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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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强帖!李承鹏的一些帖子还是相当有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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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个低能的政府倒台才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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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AGEAN96 于 2009-8-9 10:08 PM 发表 果然强帖!李承鹏的一些帖子还是相当有水平的


承认李承鹏有水平,就说明你自己没水平。不要人云亦云,去自己看看才能得到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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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真相怎样~~酒后驾车出了车祸就是全责~~没有什么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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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ao001003 于 2009-8-10 08:53 AM 发表 不管真相怎样~~酒后驾车出了车祸就是全责~~没有什么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之分


交通法可没有这一条,我有过经验教训。我开车转弯没有让直行,被直行车刮碰,直行司机是酒后驾驶,但是我依然承担了3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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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杭州警方搞出欺实马后,俺认为在天堂,一切皆有可能!~
一身旧衫,两手空空,三十好几,四处瞎混,无处容身,六亲回避,妻嫌女弃,八年岁月,酒不离身,十分潦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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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ngxiangyu 于 2009-8-9 04:25 PM 发表
所以被撞之后,死也要爬到人行道上再死

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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