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目前仍然在「聯合國」內
(設計:小小小豬仔)
作者:APIN (APIN 鏗鏘集 II)
就是說,在「聯合國」一直被簡稱為「中國」的「中華民國」其實從未自「聯合國」消失,只是「中華民國」目前在「聯合國」的地位自1971年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宣示之後,已被一個國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政權」給取代了。
只要上聯合國網站(
http://www.un.org/),點選簡體中文的「歡迎光臨」,再點選簡體中文的「联合国概况」,然後再選「主要文件」中的「联合国宪章」,再點第五章的「安全理事会」,就會跑出「组织第二十三条」的內容(如下)。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 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32852;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 #32852;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 #24212;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 #24212;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 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 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 会员国于维持国& #38469;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备宗旨上之贡 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 The Security Council shall consist of fifteen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he Republic of China, France,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hall b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The General Assembly shall elect ten other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be non-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ue regard being specially paid, in the first instance to the contribution of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and to the other purposes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also to equitabl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安理會组织第二十三条Article 23英文內容/請點 Chapter V 即可瀏覽)
各位如果檢視上述中英文內容,不然會發現「联合国宪章」目前仍明白記載The 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到現在還是联合国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不是嗎?
只是,The 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雖然還是聯合國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殊不知...其地位早從1971年聯合國宣示「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之後,其實已被一個國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政權」給取代了。
檢視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內容:《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會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註】
換言之,「中華民國」事實上在「聯合國」從未消失,被驅逐出聯合國的只是「蔣介石政權」的代表。而「中華民國」原本在「聯合國」的地位及權力,在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宣示後,已轉到目前國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政權」手上。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如果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名稱,卻得不到世界普遍認同接受的原因所在。因為,「中華民國」在意義上形同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好像「中華民國」是本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分身一般。
就是說...如果台灣想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政權」手上奪回1971年從「聯合國」失去的「中華民國」地位和權力,就必須能夠在「聯合國」運作出一個同樣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文」翻版(案),讓聯合國「恢復"中華民國"的所有權利,承認其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刻將"共產黨政權"代表從其在聯合國與所有附屬組織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
而...如果目前台灣的「陳水扁政權」或未來的「謝長廷政權」或「馬英九政權」都沒有這個能耐在「聯合國」運作出一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翻版(案),當然目前「台灣」就只能以「政權」的所在地~「台灣」為名向聯合國申請入會了。
所以,笨蛋!「中華民國」目前仍然在「聯合國」內.....而其地位及權力,從1971年後早已被目前國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政權」所取代。是以,台灣如果繼續以「中華民國」為國名...不止毫無意義,甚至是一根本自欺欺人的舉動而不自知。
【註】:聯合國(1971)「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內容(圖檔連結)
或欲自行瀏覽聯合國一九七一年「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內容者,可點此上 聯合國網站→再點「联合国概况」< /a>再點"主要文件"中的"其他文件"欄,再點"大會決議",再點"26屆-1971",找出 "A/RES/2758(XXVI)"-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 #22269;的合法权利-欄,點進去即可看到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內容。或直接瀏覽上述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