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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进来说说,在美国可以不可以骂当代总统?

知道的进来说说,在美国可以不可以骂当代总统?

很可乐的事情,举报楼有人举报,我处理了一下,收到回复如下,我不说什么,大家知道的给他说说吧。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引用: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lonely516 评分。


发表时间: 2012-4-7 14:47
所在论坛: 黔之驴茶馆 (NEWS & OPINION)
所在主题: 高清:马英九率国民党官员祭奠蒋公

评分分数: 驴民币 -51 元 / 威望 -2 点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请就事论事,不要对基地其他会员进行人生攻击!
其实,俺对这个积分和威望视如粪土。当然,对于活人的“人生攻击”应予按规矩办,但仍奢望不知在何处、敬职尽责的您仔细梳理一下跟帖。

再者,对于故去的人,尤其为真正创建共和而呕心沥血,功至千秋的先辈,我们作为后辈应该有最起码的敬重吧?没有也可以但犯不上谩骂和“人生攻击”这样子吧?俺就不相信所谓自由的美国可以包容“揶揄”当代总统,也就可以包容任意辱骂、污蔑华盛顿。反正从俺浅陋的见识来看,没有见到哪个美国人连篇累牍的辱骂华盛顿。

所以,俺还是奢望不知是干嘛的您(在基地),敬职尽责的您在关注对于“活人”的“人生攻击”依规矩办;也继续奢望敬职尽责的您,对于肆无忌惮的辱骂“故人”,也能照规矩办。如果这种恶毒攻击先辈的卑劣行径,横行无忌的话,俺对此类“活人”的“人生攻击”不会停歇。

在您善意的提醒下,俺瞅了瞅积分和威望,还够您划拉一阵子的。到了禁言的时候,俺会重新注册的,继续提供给您“划拉”的机会。

祝好!


 


 

我和你分别以后才明白,原来我对你爱恋的过程全是在分别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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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您看懂了这句话没有,真是愁死了

俺就不相信所谓自由的美国可以包容“揶揄”当代总统,也就可以包容任意辱骂、污蔑华盛顿。

另外,您对那个帖子仔细看了没有?违规的不止一条吧??????

至少,俺的跟帖中还有一条违规的!

俺自己举报自己可乐吧???很可乐,当心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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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你要做方舟子,我可不想做韩寒。

美国揶揄奥巴马的人多了去了,王西就在现场SHOW上讽刺过他把诺贝尔和平奖的奖金竟然捐给了军队,没有比这个更操蛋的事情了!这种不知道在你眼里算是揶揄还是指责呢?

感觉你还是个孩子。。。
我和你分别以后才明白,原来我对你爱恋的过程全是在分别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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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lonely516 的帖子

老兄,俺fu了you。

俺是想说,即使允许揶揄在任总统,甚至你也可以拍出“华氏911”说是“阴谋”,但是还没有见到连篇累牍污蔑、散布各种媒体辱骂华盛顿的。您见过?

另,那位提出他的观点也可以,起初俺从最基本的一个史实给他解释“tg”不是大炮引入的。可那位只知胡搅蛮缠,翻来覆去的就是那两句,辱骂不停。

对付此类无赖之徒,除了当头棒喝还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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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写实 的帖子

看到没,又来了。 请您举出可以向您一般任意辱骂华盛顿的例子,充斥美国个媒体的例子。


再费点而精神,跟你说道说道: 在华与苏俄来往的甚至过密的不止孙大炮,吴佩孚、冯玉祥赫然在列;其中苏俄援助西北军阀冯氏尤甚。


于国际与苏俄勾肩搭背也不在少数,爷之前跟您简略的费了些口舌。


 话再说回来,tg负责人陈独秀如丧家之犬时,谁收留了他?陈炯明。他让陈负责广东教育、可以办报、可以宣传主义,您想想这样做下去,陈炯明“联省自治”不被渗透个底掉儿那就算奇了怪了。


 算了,不说了。跟您没法沟通,但是如果继续乱扣帽子甚至是辱骂,当心。


 偶看你也是个能较真的,俺也胡乱翻了些史书,其实也是个浅薄之人,这是真的。


 因为随意浏览网易时,看到一个高人的帖子,就两句话,对俺来说真是“醍醐灌顶”,也许这对别人算不得什么,对俺来说真的是受益匪浅:


 在中国读史:1.要将中国历史跳出阶级论。 2.将中国历史放到世界史当中。



[ 本帖最后由 chengshilaji 于 2012-4-8 15: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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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告诉写实网友说点事

张作霖依赖的是日本人,所以他与毛子是世仇。引俄匪侵华,孙大炮还真没干过。充其量有几个苏俄顾问,因为是这是拿卢布的条件。然而引倭寇在华参战的当属张大帅,后来因为承诺的“条约”和日本人翻脸了。您想想看,日本人为何出兵济南,而张作霖为何执意退守关外?


其实,中山先生是不愿意看到内战烽烟、生灵涂炭的。厉兵秣马之时依然不忘和平的努力,依然希望和谈,却被邀请人冯玉祥摆了一道,避而不见(俺私下猜想,冯氏是受苏俄指使的)。先生亲自去登门拜访张作霖,张作霖硬是把孙中山冷落在客厅许久,先生并没有因辱而愤而离席。要知道他此时已经重病缠身。最后张作霖终于傲慢的出来,扔下两句话就走了。说点题外话,以当时孙的威望屈尊于土匪出身的张氏还受此羞辱,换做俺在当时,俺是做不到先生的处事。


 在京时,先生亦拜访了昔日的摄政王载沣先生。因清帝逊位,载沣深受遗老诟病痛骂不已。外界对其评价也是一般,所以前摄政王深居浅出,不与外界往来。中山先生的拜访让他很是差异,“宿敌”终于面对面了。中山先生充分肯定了载沣对清帝逊位的努力和对和平的功绩。 当载沣得知先生病故后,这个从不搭理人的前摄政王,将一圈白花围在先生画像的四周,祭拜这位清朝的掘墓人。


 这就是人格的魅力。



[ 本帖最后由 chengshilaji 于 2012-4-8 13: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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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写实 的帖子

你真是不可理喻,无非是理屈词穷,帽子乱飞。


 您啊,只不过是把个人的那点可怜的荣辱观绑架到偏执中,真是不可救药。


 貌似用两个qq图像插科打诨,其实掩饰不住内心的虚妄。



[ 本帖最后由 chengshilaji 于 2012-4-8 15: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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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当然可以骂总统,不然美国人白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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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支持写实辱骂孙中山的内容,但是我支持写实辱骂孙中山的权力。无论是华盛顿还是孙中山,还是耶稣基督、默罕默德、马克思、上帝、佛祖,都应该在可骂的范围之内。至于其中具体的某人某神,该不该骂,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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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nkpoper 的帖子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规矩,也就是说自由不是无代价的,也就是说自由不是无限的。如果这种“无限自由”可以正当的话,那么,基地还要立什么规矩?!

如果您把污言秽语也作为“自由”的话,希望有一天,有人能堵在您家门口“破口大骂”,包括您家活着的和故去的人皆在“辱骂自由”之列。希望到时候能以双手抱拳的心态欣然纳之。

对于无妄的人身攻击和侮辱,在任何法治的国家都有立法约束。不是打着所谓“自由”的旗号无所欲为,要知道这个所谓的“自由”,当您妄加于他人之身的话,想没有想过这“自由”也可适用您自身?

记得一年的高考题目:英国有个海德角,声称是自由部落,说什么都可以,但是宣扬暴力革命的违法;宣扬打到女王政府的违法。要考生们论述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性。俺当时,看到这个题目不禁扑哧一笑:在天安门手持标语可以吗?不可以是否也可以用作论证“民主集中制”的虚伪性?!

您的心态与出题目者如出一撤!既然宣称世界的自由之角,干嘛不允许骂女王呢?显然是虚伪的嘛。只是,持有这样的想法的蠢货没有想到,你们创造出的规则同样对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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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chengshilaji 的帖子

本来我以为楼主其实是误解了你,看了这一楼,我认为:楼主没有误解你。

英国那个地方为什么不可以谩骂女王?那是那个地方的规矩,跟自由无关。你在英国别的地方攻击王室,甚至要求废除王室,无疑是你的自由。

辱骂公众人物跟辱骂普通人完全是两回事。这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很多司法判例的支持。所以你就不用来吓唬我了,什么时候我被别人随便骂,那我就发达了,就算还没发达,也足够有名,可以靠名声赚不少钱了。求之不得啊!

此外,辱骂和指责很难分清。这个世界,禁止辱骂领导人的国家,基本上都是禁止指责领导人的专制国家;允许指责领导人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允许辱骂领导人的自由国家。例外很少。
而写实辱骂孙中山,虽然极不靠谱,但很显然是从政治上加以指责,连”无端辱骂“都谈不上。更何况即便是无端辱骂,也是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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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nkpoper 的帖子

您用不着抬出楼主来吓唬人,俺也犯不上误解不误解。咧着不偏不倚的嘴脸,想讨谁喜欢啊?


 是吗?在英国哪个团体公然宣称以打到女王政府为政治目的的?希望您赐教!当然了,您躲在这里喊安全的很。再者,是否也有宣扬“恐怖主义”的自由呢?


其实,表面来看是辱骂、侮辱之争,其实暗地里是想彻底的否定三民主义。这就触及底线了。


 您的那个“虚妄自由”就是在天国里也不存在,这个还用多说?


您居然说辱骂和指责很难区分?我草了,俺就这样“指责”您一下。


请您不要偷换概念。 辱骂是自由,无端辱骂也是自由,奇谈怪论!你可以说朴实布什,你追着布什的屁股后面喋喋不休的说个法克布什试一试!



[ 本帖最后由 chengshilaji 于 2012-4-8 22: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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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地,这还算是个问题吗? 怎么骂不得?凡公众人物都骂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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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chengshilaji 的帖子

废止君主制的声音,在英国从来都是有的,相关的民意调查也很常见,虽然支持废除君主制的人是少数。例如:http://news.sina.com.cn/w/2007-12-29/162214631219.shtml
至于所谓的”女王政府“,那是议会选举出来的,只要是反对执政党,都等于是反对政府。
至于你所谓的打倒,到底是个什么含义,请你明示。

根据西方国家的很多判例,公众人物基本没有名誉权可言。有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某公众人物被讽刺和他母亲乱伦(当然是没有的事),却仍然不能胜诉。(这个链接我曾经贴出来过,现在一时找不到了,正在慢慢找)
fuck布什会有什么不良后果,请你用判例说话。

此外,提醒你注意,写实虽然胡说八道,但还没有说fuck孙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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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nkpoper 的帖子

有人用鞋子“法克”布什了,抓了没有?

当然了,公众人物必有此风度泰然处之,但是警察不这么看。

既然你不相信,也不知道您够级别不?您去一下布什的庄园法克不止的验证一下哈

俺想就此打住了,不想随您遨游银河系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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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chengshilaji 的帖子

请你把辱骂和暴力活动分开。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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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扯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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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物就是用來被罵的,這個還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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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nkpoper 的帖子

第一个事情:
您说的“楼主其实是误解与否”指的什么意思?
如果单指“扣分”当然是没有误解了;如果依照他(她)理解俺的话,当然是误解了--这个俺在2.4楼作了澄清,您有何见教?

第二个事情:
您说的“废止君主制”这个没问题,但是您要俺解释“打倒女王政府”是个什么含义,那么“打倒”在中国用了一个世纪了吧?据说是博士的您却要俺来解释“打倒”与“废止”有着近亲血缘的关系?
1.这是俺们练习往届高考题遇到的雷人考题。(用来论证资本主主义民主的虚伪,光答这个还不行,还必须说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光正”。这是题外话了。)
2.题目肯定不是俺出的,如果您对“打倒”的含义有疑义,那么似乎应该由您来完成这个“释疑工程”。

如果您认为这是“抠字眼”没意义,那么说明所谓“自由”不是任意妄为的例证“禁止宣扬暴力革命”。您是否能给出“废止....”之类反证呢?也许您会认为这些不可置否。

那么好,是否可以有“宣扬恐怖主义”的“自由”呢?不过是嘴上说说嘛,“自由”一下图个嘴快活。
也许您也会觉得这是“空对空”没意思。

那么好,美国热门电视剧《疯狂主妇》主演泰里·哈彻与曾主演《霹雳娇娃》等影片的女影星卡梅伦·迪亚茨都曾因英国报纸名誉侵权告上法庭,并胜诉。
所以,俺不认同你的“公众人物基本没有名誉权可言”说法,也许相对普通大众“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宽松了许多,但也没有赋予你“无端辱骂”的自由吧?(也有个问题是什么人才能算得上“公众人物”?)

其实你举出的那个案例,也许并不是只为了“侵权”的胜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澄清事实。在诚信至上的现代法治社会,如果您在这方面受到质疑甚至是否定,我想那家任意歪曲事实的媒体所受损失更大。它不会因任意妄为不受任何社会责任的限制。

还有一个与您的那个类似的著名案例也能说明这个问题:柴玲状告“天安门”的制作人卡玛,印象中一个起诉理由没有受理,一个是败诉?撤诉?但是柴玲澄清事实的目的达到了。
卡玛通过剪接拼凑的断章取义访谈录将柴玲诱导为反面人物。而柴玲通过完整的访谈录像恢复了事情的原委,昭告天下(有长达70多分钟的视频在Youtube)。这也让大众看清了卡玛作为新闻人的道德操守是个什么样子,她再度出版的新闻到底有多少新闻价值和可读性,我想这会让人人打上大大的问号,柴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美国左翼作家韩丁的女儿卡玛是文革时期的红卫兵,她的目的性和倾向性不言而喻。)

再举个“普通公众”的例子,这个在基地也有:有两个华人在美一家餐馆中闲谈时,颇为抨击大陆时政。这就触动了正在此打工的一个大陆女人的“爱国敏感神经”。放下手中的服务工作不做了,无端的辱骂、威胁这几个华人。起初人家看她是个女人就算了,结果这个“爱国中年妇女”不依不饶,大显爱国神威,辱骂不止。人家报警,警察问她,你是否说过。她欣然点头,结果警察铐上她就走,伊人才大哭不已。也许她以为与在大陆一样仅凭嘴巴“爱国”是十分安全和荣耀的事情呢。

“爱国”不是无代价的,“无端辱骂的自由”也不是无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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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chengshilaji 的帖子

你一直在故意混淆事实,所以我说你并非被误解,因为你根本就是打算搅浑水的。
例如:前面你就故意混淆辱骂和使用暴力的区别。
再如:你一直在故意混淆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的区别,包括21楼,也包括前面。告诉你也白搭。

打倒是什么意思?这个概念是你提出来的,写实没说打倒孙中山吧?就算他说过,孙中山及孙中山政府早就不存在了,他到哪儿去打倒去?肯定跟你所谓的打倒女王政府不是一个概念吧?
你硬要把不是一个概念的东西,拿来说事,还不许问是什么意思么?不许问也好,那就只能算是你故意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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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engshilaji 于 2012-4-9 17:58 发表
第一个事情:
您说的“楼主其实是误解与否”指的什么意思?
如果单指“扣分”当然是没有误解了;如果依照他(她)理解俺的话,当然是误解了--这个俺在2.4楼作了澄清,您有何见教?

第二个事情:
您说的“废止君 ...

 
“爱国”不是无代价的,“无端辱骂的自由”也不是无代价的。

就事论事,这个观点是成立的。权利归你,后果自负。正如在美国你有持枪权,可以开枪。但是,向神马人开枪的后果必须自负。不错,你有言论自由,你可以自由谩骂公众人物,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后果的,后果自负,不要抱怨。

同样,楼主你有权利扣分,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但是,后果自负,别人质疑你也是人家的自由,不要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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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4-9 18:10 发表
你一直在故意混淆事实,所以我说你并非被误解,因为你根本就是打算搅浑水的。
例如:前面你就故意混淆辱骂和使用暴力的区别。
再如:你一直在故意混淆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的区别,包括21楼,也包括前面。告诉你也白搭 ...

打倒是什么意思?这个概念是你提出来的,写实没说打倒孙中山吧?

纯属狡辩,都已经是卖国贼了还不打倒?死了就不能打倒?老毛死了就打不倒了?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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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nkpoper 的帖子

呵呵,俺昨天哥几个喝酒,可能俺的言语中有的罪的地方,见谅、见谅。

俺很是诧异:宣扬暴力也不过是动动嘴而已。即便是语言的暴力难道就不属暴力范围?
俺怎么故意混淆公众与普通的区别了?

话再说回来,用鞋子“侮辱”(这是“主犯”亲口说的,侮辱的目的远远大于让布什感到疼一下的目的 )布什的那个记者,被判了刑。
出来之后,结果风水轮流转,他正在召开记者发布会时,也被鞋子“侮辱”了一回。吊诡的是,扔鞋子的那位嘛事没有,离开了现场。

貌似您的那个“公众人物论”遇到了特例

俺先吃饭了,再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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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4-9 18:23 发表

【打倒是什么意思?这个概念是你提出来的,写实没说打倒孙中山吧?】纯属狡辩,都已经是卖国贼了还不打倒?死了就不能打倒?老毛死了就打不倒了?扯淡。
打倒的含义很多。
他非要拿打倒孙中山和打倒女王政府来相提并论,用其中一个的遭遇论证另一个。所以我要他解释,他那个打倒是怎么回事。很显然,目前不可能像打倒女王政府那样打倒孙中山。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4-9 19: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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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engshilaji 于 2012-4-9 19:12 发表
呵呵,俺昨天哥几个喝酒,可能俺的言语中有的罪的地方,见谅、见谅。

俺很是诧异:宣扬暴力也不过是动动嘴而已。即便是语言的暴力难道就不属暴力范围?
俺怎么故意混淆公众与普通的区别了?

话再说回来,用鞋 ...
宣扬暴力和语言暴力本来就是两回事,你打算继续混淆?
你一再把普通人受侮辱,引入这个侮辱孙中山而起的帖子里来,不是故意混淆是什么?
至于扔鞋子应不应该判,也许确实可议,但跟侮辱孙中山有啥关系?有人扔鞋子给孙中山吗?世界上可议的事多了,都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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