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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转贴]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猫眼[转贴]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转贴]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文章提交者:sbjs2235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http://xinjiangnan.banzhu.net/article/xinjiangnan-46-1212198.html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责任编辑:博杰

PS:大家再去看看低下的回復,那是更雷人的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32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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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话可说啊。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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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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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

—— 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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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不顺奸被判罪

2010-03-27  余慈生活网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暴时,不主动配合强暴,导致强暴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眼看着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2009年,河南洛阳市一年轻女子在被强奸时,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最后失血过多而亡。昨日洛阳市洛尤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本网3月26日洛阳电  河南洛阳市一年轻女子在被强暴时,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尤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受害者的宋丽,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21日22时,洛尤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完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遂捂住宋丽的嘴将其拖进路边树林深处实施强奸,眼看着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又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因怕名声不保未及时拔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尤区人民检察院向洛尤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要的一点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另外强奸者因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没有意识到自己受伤流血,这是死者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并不是因宋丽主观上故意伤害导致江某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强奸后发现江某昏迷及时报案或者拔打120,或许能及时抢救过来。但被告宋丽因顾及自己名誉而延误报案求救,最终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导致江某死亡。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明显悔罪表现,及被害人江某有部分责任,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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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貌似应该是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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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尤区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06号  
办公室电话:0379-63158733  
传真:0379—63158733   
立案电话:0379—63158783   
http://lyllqfy.chinacourt.org/
在该法院网上没有查到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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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判处见义勇为者三年徒刑四不该

近几天来,洛阳小伙曹天(化名)追赶盗窃同事助力车的小偷,责令其停车未果,抽出皮带朝小偷抡去,小偷身体失衡当场摔死。24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判决已作出立即在全国广大网友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和滚烫热议。很多网友认为,曹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不该受到这样的判决和不公待遇。也有网友认为,小偷摔死曹某难逃干系,受到法律制裁是应该的。对于以上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和争议,像刀刻剑剜般储存在记者的记忆里。
    作为记者的职业习惯使然,总觉得:有必要路见不平一声吼!用记者的笔拔刀相助和强烈呼吁社会和司法,同情和干预一下这个案子:快来救救受害者曹天吧!曹天见义勇为何错之有?曹天奋勇出击追盗贼又有啥过?无过之有的曹天见义勇为,是国人自古颂扬的美德。为何在现实面前,遭遇尴尬?洛阳洛龙区人民法院如此判决,还拿什么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热情和积极性?恐怕想再挽回,就要难上加难到几倍、几十倍、上百倍。幸亏是一审判决,还有二审、三审改判的可能。但愿通过社会和媒体的呼吁,能使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改弦更张。要么从轻判决,要么不予追究见义勇为者曹天的刑事责任,并还见义勇为者以公道。对此,记者认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判处见义勇为者曹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有四不该——
    一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判曹天。曹天是见义勇为追赶盗贼,是正义、是美德的自然流露、是道义的回归、是人性的张扬、是热血男儿路见不平一声吼、风风火火闯九州的正常释放、是卢展工书记总结侠肝义胆河南人的本性凸显,应该对曹天大力宣扬和肯定才对。相反,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不仅没替见义勇为者曹天说话,反而还判人家的3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这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乱判曹天罪,又是什么呢?

    二不该颠倒本末判曹天。明明是曹天在追赶盗贼途中盗贼身体失衡当场摔死,又不是曹天将盗贼推倒而当场摔死。怎么会判人家曹天有罪呢?而且死的最大过错是:盗贼偷盗的过错;正因为有了盗贼的过错成诱因,才导致盗贼在仓皇逃跑中因身体失衡当场摔死。要判该判盗贼的刑期,因盗贼已摔死可免于起诉。千不该、万不该颠倒本末判曹天的刑啊!

    三不该因曹天投案自首认为曹天已认罪就顺理成章地判曹天的罪。人家曹天看盗贼因他见义勇为身体失衡当场摔死,不好给死者家属交代故作姿态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的还不是相信司法会给他个公正的交代。谁知你司法不仅不给人家一个公正的交代,反而还判人家有罪实在不该。

    四不该不用辩证的观点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而判曹天。既然大白于天下的是:曹天是见义勇为追盗贼。为什么司法系统不从辩证的思维去考虑问题不判曹天,改为表彰曹天见义勇为的功绩呢?记得记者幼小时候读武松传记文学书中曾有一段名人一字之差改诉状,救了武松姓命的描述和记载。原来的诉状写的是“武松十字街杀了恶贯满盈的西门庆”;经过告人家加了一个斗字,即变成了“武松十字街斗杀西门庆”。这么一个斗字加进去,就把武松这个侠肝义胆的死罪从死亡线上抢救了出来。古时尚有正义人士拔刀相助救武松,更何况我们现代社会之人呢?明明曹天没有给盗贼发生肢体接触,就没必要硬歪在曹天身上啥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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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洛龙区,好像没有洛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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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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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应是影射“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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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奇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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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想象啊!
生殖器折断会流血吗?不会是像棍子那样折断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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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精,能上拍案惊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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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這個帖子的回復,已經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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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断了?真的断了?
没有人有耐心听你讲完自己的故事,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话要说,没有人喜欢听你抱怨生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痛,世人多半寂寞,这世界愿意倾听,习惯沉默的人,难得几个。我再也不想对别人提起自己的过往,那些挣扎在梦魇中的寂寞,荒芜,还是交给时间,慢慢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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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全信!只能当笑话!不可传播!说了没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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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公务员实施强奸的时候都配合下,千万别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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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31日2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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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天有井獨自空,星落天川遙映瞳,小溪流泉映花彩,松江孤島一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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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呀,你咋能这么不配合哪,他可是公务员呀,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先问清楚对方的职业再抄家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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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文章的哥们没用过万艾可,万艾可是不可以和酒精同时使用的,那样药效会大打折扣,在药物使用说明中是明确标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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