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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下游经济体的“广东共和国”

中下游经济体的“广东共和国”

直言了

早就在新闻邮件里看到了述评《假如广东是一个独立经济体》(南方报业,2008-09-11),说:让我们想象一下,假如广东是一个国家,那么,“广东共和国”按市场汇率计算的GDP达4040亿美元,排名世界第23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计,位列世界第14名。--- 那整个是宣传媒体的记者编辑愚昧无知而搞的笑料。国内网友两次来信,不少网站转载,本人就简单说说看法。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方法说明中,明白指明:各地各项目的统计数值累计不等于全国统计数值,统计数字依照当年价格计算。而那述评完全忽视了国家统计局的这些说明,是滥用数字的搞笑。譬如,述评提到的广东经济水平统计数值,用的是国民收入法,其中就是大有水分的。简单说来:

[1] 所谓各地数字累计不是全国统计数值,主要缘故就是各地统计数字有彼此重叠(重复)。中国还没建立起包括所有层次水平的全面统计核算制度,因而,避免重叠的工作往往是国家统计局综合全国数字的时候完成;而地方统计往往不考虑、也没规范来做这项工作。就是说,那篇述评文章使用的统计数字是没按国家统计规范做调整,其中有很大的水份泡沫。

[2] 按照世界通用的国民收入法统计,有些项目是不计在内的,它们是:非市场经济活动(譬如家庭做饭洗衣);非生产性收入(譬如福利转移支付);资产收入(譬如买卖契约)。而广东的国民收入统计,则是项目重叠,甚至把契约等无关项目也列入国民收入。附后是报表。您一眼就能看到多层重叠,譬如:该统计中已有“增殖税”了,后面又来个“土地增殖税”。类似问题几乎遍布统计表格。

粗略调整,把明显的重叠和无关项目除掉,广东的国民收入统计数字的无效性比例为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其国民经济规模水平大大缩水。而就剩下的三分之二而言,其中还是有重复重叠。譬如,所谓“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是税前还是税后?照统计规则,没说明就是税前。如此,跟前面的营业税和企业税务收入比较,就有大面积重叠了。本人没有相关的具体细目税率,就没做数字调整。

此外,就“购买力平价”方法而论,世界银行等国际官方组织机构早多次说明,那个方法是用来反映各国国内生活水平总体衡量(譬如所谓人均“真实收入”),不能用来做国家之间的国民经济规模水平的比较。啥缘故?说来简单得很:尽管统计列表用统一国际货币,但各国国内的价格价值计算不同,因而在国民经济规模水平上是属于“不可比”的。譬如,中国市场定价猪肉10美元一公斤(仅举例)、俄国可能是12美元,古巴可能定价是3美元,朝鲜定价可能是半美元,美国定价15美元,哪个是猪肉生产的“发达规模经济”?没法说,因为不可比。可是,那些记者编辑却拿了“购买力平价”数值做“不可比”的国民经济规模水平比较,嘿嘿,整个是闹笑搞笑。

简而言之,若确实按照国民经济统计原理规则做规范统计,所谓“广东共和国”的国民经济不但不象那些宣传媒体记者编辑说的那样多么名列世界前茅,而是属于“中下游”范围。当然,若认真负责,不难想到,那些宣传媒体记者编辑们的搞笑,再次说明国家统计报告和国家财政报告的体系改革和规范完善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附表(“有效性=0”为明显或涉嫌重叠的项目。仅为示意,做得粗糙,不是结论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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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税”和“土地增殖税”是不同的,当然统计有水份大家是认同的!但广东地区的税收占全国的百分比是比较大的!另外应该是增值税,“值”字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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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过是些制造厂和炒货倒货聚集地,失去内地市场消费,他们自己怎么活?成立共和国纯属异想天开。个人觉得上海倒是有可能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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